郭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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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债权是不能进行转让的?

作者:郭徽律师时间:2022年08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3次举报

一、哪些债权是不能进行转让的

1、下列债权是不能进行转让的: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以及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如果债权具有上述不得转让的情形的,债权人不能转让给受让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二、有哪些可以使债权转让生效的条件

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

1、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2、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因此,债权转移只要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该债权转让就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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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徽律师18749935882 河南良承(濮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 民革濮阳市第七届委员会市委委员、监督委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濮阳
  • 执业单位:河南良承(濮阳)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920********60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