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乃义律师
只做婚姻家事案,所以更专业
13852291659
咨询时间:06:00-23:59 服务地区

分居之后债务要共同承担吗?

作者:许乃义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918次举报


网友咨询:律师,您好!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和,准备离婚,我老公开公司的,现在面临公司破产,外面欠很多债务,我们从17年5月开始分居了,他也有很多债务是我们分居期间发生的,我老公现在就是说,离婚可以,但是债务也要我承担,我该怎么办?

律师回答:您好,对于您说的问题,夫妻双方对债务的性质认识方面的争议,主要有两点:第一是夫妻分居期间所发生的债务。这种债务举债方觉得它是共同债务,而另一方则认为应属于个人债务。从婚姻关系依法存在的事实及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角度看,理所当然的,夫妻中的一方为了满足他本人或者他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的正当生活而需要负债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反过来,举债人举债是为了从事不正当活动或者为了满足本人奢侈消费或随意挥霍,所负的债务理所当然应当属于其个人债务。而分居这一事实,并不影响债务性质的认定。因为夫妻双方虽然处于分居期间,但他们的夫妻关系并没有终止,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发生什么改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夫妻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或收益应该认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债务也应共同清偿。我认为,我们国家没有设立别居制度,夫妻分居属于夫妻双方在人身关系方面所做的处置,对财产关系不具有当然效力。所以分居期间的债务,应该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结语:现实生活中,应当认真审查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夫妻非举债方的切身利益

宁家婚姻律师团队是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旗下品牌,由著名婚姻律师许乃义担任首席律师。团队现有成员7名,其中有2名资深法官转任律师,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是南京地区乃至江苏地区实力较强的婚姻律师团队。


许乃义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8年
  • 13852291659
  •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8年 (优于97.72%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3次 (优于92.4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6次 (优于95.7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9836分 (优于95.4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99篇 (优于96.24%的律师)

版权所有:许乃义律师IP属地:江苏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78173 昨日访问量:553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