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先兵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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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融资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者:潘先兵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6月29日|分类:公司法 |863人看过

 一、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有什么区别?

股权融资是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投资者,让投资者成为目标公司股东。投资者向目标公司投入资金,获得目标公司股权,通过股权的分红或股权的增值来获得收益。股权投资的风险是投入资金后,目标公司经营不善,持续亏损,投资者的投资可能产生损失。债权融资是通过借人资金的方式进行融资,贷款人在将来须归还借款人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不享有贷款人的经营利润,不承担贷款人的经营风险。

   二、股权融资的利弊有哪些?
   对目标公司而言,有利的是通过股权融入的资金,不需要偿还本金和利息。不利的是投资者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公司创始股东与投资者可能因为理念不一致等原因产生股东纠纷,影响公司发展,甚至引发公司僵局,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三、股权融资时,为什么要慎重签订对赌协议?

对赌协议是投资方与融资方( 创始股东或公司控股股东)在达成增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达成或未达成,投资方、融资方分别拥有某种权利。如投资方与控股股东约定在投资方完成对目标公司进行增资后,目标公司须在三年内完成IPO或者被上市公司并购,如未达成上述目标,控股股东必须按增资金额的年化15%的收益率回购投资方的股权。对赌对于融资方来说,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一旦没有完成对赌目标,则触发回购,或者业绩补偿、股权比例调整等约定条款,使融资方处于被动地位,有可能因此陷人财务危机,丧失目标公司控制权。

   

   四、公司进行股权融资时,原有股东未缴纳注册资本,股权怎么稀释?

股权的稀释取决于两个因素:公司估值、融资金额。同融资金额, 如果公司估值高,股权被稀释的比例低;反之,被稀释的比例高。如果公司股权融资1000万元,公司估值分别为1000万元、500 万元,则增资完成后,投资方占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50%、66. 7%。需要注意的是,原有股东对未缴纳的注册资本有缴纳的义务,在对公司估值时,应将原有股东应缴纳的资本计入公司估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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