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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迁户选安置房要及时办理房屋证件,了解征收公告、补偿方案等

发布者:冯凯律师|时间:2019年12月27日|分类:拆迁安置 |318人看过


对于被拆迁户而言,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搬到一个新的环境里,需要进行适应,如果新搬进去的安置房存在问题,那心情可想而知。那么选择安置房要考虑哪些方面?

选择安置房要考虑以下这些方面:

一、明确房屋具体情况

实践中,很多地方都奉行“先拆后建”,在大规模拆迁中,并没有妥善的安置计划,使得被拆迁人的安置房约定并不明确,严重降低了被拆迁人的生活居住水平。

如果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协议应该写明所调换房屋的价款、坐落、朝向、结构、用途、面积、层次、交付日期等,如果审完协议发现对安置房的约定不够明确,交付日期不够具体,不要轻易签协议,以免出现久久不能回迁的情况。

2、及时办理房屋证件

即便交了房,很多地方一直拖着不给办理权属证件,或者明确告知是小产权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使得被拆迁户只有居住权,没有所有权,交易受到限制,住着也不踏实。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

3、仔细检查房屋质量

建设拆迁安置房,实践中很多是“豆腐渣工程”,房屋质量无法保证,有的在入住之前发现有裂缝,有的是入住一段时间之后出现漏水情况,使大家既委屈又气愤。

安置房交付使用前,工程项目须通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消防、建设、国土、规划、房产等行政职能部门的竣工验收。如果怀疑拆迁安置房有质量问题,可以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来进行质量鉴定,也可以通过一系列的调查程序去核实是否经过竣工验收。如果质量确实不符合标准,可以拒绝入住,要求拆迁方给予相应的补偿款。

拆迁能否选到舒心的安置房,关乎着日后一家人幸福美满的生活,还是要提前做好功课。建议被征收人在选择拆迁安置房时,不妨多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对政府发布的征收公告、补偿方案等文件仔细阅读,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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