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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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工作,我还会干什么?

发布者:刘海律师|时间:2022年04月24日|分类:合同纠纷 |685人看过

不得不承认,这个社会一直都是一个“利他”社会。只有利他,才能利己。如同商品一样,没有使用价值,则换不来价值。如果对他人没有任何益处,那么自我生存的基础则会迅速崩塌。


今年疫情之下,我们当然要问,除了自己的工作,我还会做什么?因疫情封控居家,没有了上班的场所以及工作的生产资料,那么我们还能做什么?我们有时候想的东西真的很多,而做的太少。这到底是源自于理性的自我认知,还是懒惰?


对于我们90年出生的这一代人,确实相较于80年代的人而言没有那么大的压力,因为我们的父母已经替我们做了绝大部分的事情。父母这一代的人,没有电工证能自己给房屋安装电线,我们会吗?


别人家的孩子,成绩好,父母要求我们把“别人家的孩子”作为我们学习的唯一目标,这是因为他们坚信“学而优则仕”,其他的不重要。如果我们在学习榜样的同时还能多少做点家务,那就绝对是父母可以值得炫耀的“资本”。他们都是苦过来的人,不需要我们再受同样的“苦”。从小习惯安逸的我们,是否就一定认为学业才是我们的唯一“工作”,我们的“工作”就是为了让父母高兴?


大学毕业了,有的人利用自己所学的专业去找了一份专业对口的工作;有的人则去找了一份万金油类的工作,譬如销售或者行政。无论怎样,工作毕竟只是是一份工作,只是一份劳动合同中明确的工作岗位。在这个岗位上,你做了老板让你做的事情,能够带来价值,那就能够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如果做不了这份工作,那么自然就要去寻找下一份能够做得了的工作。


在这个岗位,我们当然希望自己能够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不过长期受“人的一生只能做好一件事”的洗脑教育,往往忽视了人的一生其实也很短。身死留这个“名”对普通大众来讲重要吗?如果我们可以体验各种不同的工作,每份工作不留有遗憾的将他做好,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囿于“人的一生只能做好一件事”?多做点自己感兴趣或者能够创造出更多财富的事情让自己身边的人生活的更好,难道不比“人的一生只能做好一件事”更有意义吗?


失败了,那就再去尝试别的;学不会,那就去学自己能够学会的;破产了,那就去干点自己认为不那么难的其他业务;失业了,那就去再找别的工作;没收入了,那就去干点能够创造收入的工作。拆掉给自己固化思维的城墙,自己不要封锁自己,其实真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是死的,人是活的,逢山开路,遇水搭桥。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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