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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惠律师
执业资质:1320120**********
执业机构: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纠纷股权纠纷房产纠纷经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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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韩惠律师|时间:2021年07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164人看过
答: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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