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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20岁截肢伤者一次性获得六十余年残疾辅助器具费

发布者:宋栋梁律师|时间:2020年03月26日|分类:交通事故 |628人看过

代理20岁截肢伤者一次性获得六十余年残疾辅助器具费

 

作者:宋栋梁律师(系伤者代理人)

单位:福建旭恒律师事务所

 

事情缘起:

伤者女孩子年仅20岁,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受伤,截肢至膝盖,面临终身安装假肢及保养的问题。

 

被告方主张:

最多只能先支持20年,期限到了再另行起诉。

 

我方观点:

1、法律上只是对于护理期有规定一般支持20年,并没有规定假肢也只能支持20年。

2、截肢女孩子年纪还小,让伤者多次起诉,无疑会增加伤者的痛苦,实属不够人道。

3、一次性处理,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

4、从判决的履行情况,不要说20年,就算是10年被告方是否会转移财产或者届时是否有履行能力可能都要打个问号。一次性处理有利于维护伤者的合法权益。

 

最终结果:

    法院采纳我方观点,判决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六十余年的残疾辅助器具费。被告也已完全按判决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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