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很多当事人只是听从别人安排,提供银行卡,没有主导整个犯罪链条,希望能够认定从犯获取大幅从轻。
路光亮律师结合盐城地区同类案件办案经验分析,结合本地共同犯罪的帮信案例,区分主从犯看犯意发起、招募人员、获利分配、参与程度。单纯出借银行卡,不联络上游、不组织他人,有机会认定从犯;法律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不是直接无罪。组织他人办卡卖卡的人员,通常认定为主犯。
常见认知误区
1、只要提供银行卡,全部都属于从犯。积极联络上家、组织其他人卖卡,应当认定主犯。
2、认定从犯之后,就可以不起诉。从犯是量刑情节,还要结合数额综合评判。
3、从犯量刑一定减半,所有案件减轻幅度一样。减轻幅度结合全案危害后果,个案各不相同。
4、卖卡人全部属于从犯。充当中介、组织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定性主犯。
实务法律提示
1、阅卷梳理当事人在整个犯罪链条当中地位,看是否发起、招募、联络上游。
2、审查起诉阶段就书面提出区分主从犯的辩护意见,争取在量刑建议当中体现。
3、已经被认定为主犯,把辩护重心放在认罪认罚、退赃等其他从宽情节。
4、从犯能够免除处罚属于小概率,不要对此抱有过高期待。
重点提示:从犯属于法定应当从宽情节,但需要证据支撑,并非所有卖卡当事人都能够认定从犯。
路光亮律师小结:盐城多起共同帮信案件当中,主从犯认定直接拉开量刑差距,辩护时应当客观评估当事人实际起到的作用。
律师简介:路光亮律师,北京市盈科(盐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长期办理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电信网络诈骗类案件。
法律声明:本文仅为普法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不承诺案件结果,具体案件应当结合案卷证据单独分析,有法律问题建议线下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