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路光亮|时间:2015年11月05日|2663人看过举报
案件描述
南京雨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投诉函
盐城市亭湖区工商管理分局:
我司作为雨润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编号:第6334787号,有效期限:200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3日)核定使用商品(第29类)的所有人,对雨润注册商标享有一系列合法权利。
我司员工郭有权在负责盐城市亭湖区雨润专卖连锁加盟、生鲜肉销售及品牌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盐城市亭湖区位于人民路102号(实际销售地址:海纯西路66号)经销肉制品的张如兵未经我司授权,违反商标管理相关规定,使用雨润注册商标,作推广宣传,使消费者误认为是雨润商标的产品,侵犯了我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它不仅损害我司声誉,而且使市民不能吃上放心肉,严重损害市民身心健康。
为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打击不正当竞争,特向贵局投诉张如兵的上述侵权行为,请贵局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并予以查处。要求张如兵停止侵权,对他私自使用的雨润标识、标记、符号和CT标志采取摘牌、销毁措施,并且要求他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二〇一二年九月八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
南京雨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商标侵权投诉函
盐城市亭湖区工商管理分局:
我司作为雨润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编号:第6334787号,有效期限:200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3日)核定使用商品(第29类)的所有人,对雨润注册商标享有一系列合法权利。
我司员工郭有权在负责盐城市亭湖区雨润专卖连锁加盟、生鲜肉销售及品牌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盐城市亭湖区位于人民路102号(实际销售地址:海纯西路66号)经销肉制品的张如兵未经我司授权,违反商标管理相关规定,使用雨润注册商标,作推广宣传,使消费者误认为是雨润商标的产品,侵犯了我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它不仅损害我司声誉,而且使市民不能吃上放心肉,严重损害市民身心健康。
为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打击不正当竞争,特向贵局投诉张如兵的上述侵权行为,请贵局依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并予以查处。要求张如兵停止侵权,对他私自使用的雨润标识、标记、符号和CT标志采取摘牌、销毁措施,并且要求他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二〇一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