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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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应该怎么解决?

作者:李海超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4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9次举报

一、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应该怎么解决?

1、直接找对方协商,问清楚对方不还钱的原因,对方确实没有债务清偿能力的,可以根据对方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延长还款的时间。

2、对方有偿还能力且经过协商没有得到解决的,可以委托律师发催收函。

3、对方收到律师的催收函以后,也没有任何还款行为的应该准备起诉状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对于欠钱不还的人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三、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强制执行?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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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超,男,1979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为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业特长:...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平顶山
  • 执业单位:河南首位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10420********7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