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卓超律师 时间:2023年11月27日 72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叶某男与叶某女于1999年登记结婚,并于2000年生于女儿小叶。双方婚后生活融洽,于2009年创办电镀厂,后于2013年关闭,又创办日用品厂,因利润不高,于2015年关闭。自该厂关闭后,双方开始出现矛盾,2017年开始,双方频繁发生争执,后双方分居,叶某男一直在外租房居住。分居期间,双方都互不联系,叶某男便想结束这段婚姻,向法院提起诉讼,后被判决不予离婚。故叶某男只能寻求律师帮助。
【办案经过】叶某男来到律所寻求卓律师的帮助。经询问,发现双方已分居两年半的时间,故卓律师在组织了分居的证据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起诉后,叶某女仍旧表示不同意离婚。
【办案结果】因本案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处于分居状态,并且已分居两年半的时间,且在此期间,已经过一次离婚诉讼,故即使叶某女仍旧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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