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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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待遇标准(江苏省最新)

发布者:张宇星律师|时间:2016年06月14日|分类:人身损害 |927人看过

因工死亡待遇标准(江苏省最新)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 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6个月;2015年33098;2014年30891.5

    2、供养亲属抚恤金:

    a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b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c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6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5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66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1195元×20=62390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6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62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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