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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抵押登记

发布者:张敬辉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抵押担保 |2577人看过

林木抵押登记  

《担保法》规定,以林木抵押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登记机关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只有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经营者依法所有的林木才能用以抵押。《担保法》只对林木抵押登记机关作一个笼统的规定。具体林木的抵押登记机关只能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森林法实施条例》对森林、林地及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机关的规定来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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