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则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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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运输毒品罪(判决无罪释放)

发布者:成则英律师|时间:2017年05月26日|分类:刑事辩护 |608人看过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马某因为携带毒品265克海洛因在火车上当场被抓获。检察机关以马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

主要证据构成:1.被告人马某自己的供述

2.同案人的供述

3.毒品检验科学技术鉴定书

4.物证毒品海洛因的照片

5.查封扣押笔录

律师的质证和辩护意见:由于我国的刑法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只针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这八类重罪承担刑事责任,对于运输毒品罪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故请法庭依法宣告被告人马某无罪,尽快予以释放。

最后判决:被告人马某无罪释放。

辩护成功之处分析:刑法修改后,在毒品犯罪中,贩卖毒品和运输毒品之间出现了很大的差别。对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运输毒品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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