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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眉之急--你的基金管理公司登记被注销了吗?--朱军律师团队

发布者:朱军律师|时间:2016年02月29日|分类:金融证券 |649人看过


燃眉之急--你的基金管理公司登记被注销了吗?


20162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为实现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有效监管,督促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展业,及时备案私募基金产品,对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提出以下要求:


1 2016年2月5日起,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 2016年2月5日起,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5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3 2016年2月5日起已登记不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01681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被注销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若因真实业务需要,可按要求重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机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以在官方网站公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该申请机构再次办结登记手续。


各基金管理人,请在有效期内及时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以防您的基金管理公司登记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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