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如何应对高比例抽查--朱军律师团队专业股权激励
2016年2月19日,证券时报消息:私募首次被纳入证监局常查范畴,最高抽查比例可达30%。
继证监会对40余家涉嫌非法集资的私募进行风险排查,近日地方证监局也将私募纳入常规抽查范围,具体抽查方式根据日常监管、风险监测、投诉举报等情况,结合摇号方式确定。
其中,山西证监局随机抽查了山西国电创投等7家私募。据悉,山西证监局对私募的抽查比例按管理规模做了分层,管理规模越大抽查比例越高,最高抽查比例可达30%。
证监会对私募监管的思路是:“前松后紧”,即不设行政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私募。国务院当前的态度是:坚决惩处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活动。基金业协会的统计监测工作已进展良好,检查工作将可能成为未来工作重点,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是证监会及基金业协会的法定责任与义务。《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二)办理基金备案;(三)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予以公告;(四)制定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五)监督检查基金信息的披露情况。”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采取有关措施。”
至此,抽查方式的检查工作,2015年下半年就已经快速展开。
行业大洗牌正在进行,规范是唯一出路
对私募机构而言:
1、不要被法律意见书障目,整改、构建合规体系、规范运营是核心、是王道,不可舍本逐末。
2、不能抱任何侥幸心理,规范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不规范,即使短期内获取登记备案,也会被不断的合规检查淘汰。可以导致注销登记的监管措施有很多种,合规是唯一的护身符。
3、与风险相比,规范成本只是九牛一毛,应列为最不该节省的成本支出相对成熟的私募管理人,运营成本应该是千万级的,规范成本占比很低。鉴于规范问题已成为生命线,成本支出上,“不怕最贵、就要最好”,一点也不为过。经费紧张的私募管理人,更需要一个称职的合规团队,宁肯压缩人力成本、共度难关,也不宜在合规问题上因小失大。
对律师而言:
1、律师需要责任担当、保驾护航,警惕成为强化规范的牺牲品;
2、目前处于过渡期,私募规则快速变革、丰富。深处乱局,律师需要帮着梳理、宣扬、规范,使命感、责任感油然而生;
3、服务质量是律师的生存之本。
其实,在《法律意见书指引》引言及前三部分已经对律师提出了要求,必须重视的是:
1、明确了公示信息中会列明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及律所信息,这意味着律师被纳入统一监管。
2、明确了律师的业务准则是“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业务的执业规范”,这意味着严格程度与IPO无异;这更意味着,如出现问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可能从此被证券业务禁入。
以上逻辑再清晰不过了:律师被送了一块蛋糕,但必须要担起私募规范的责任。2万多家私募管理人,50多万从业人员,让监管层手把手去教如何规范是不现实的事情;但让全中国的律师及私募机构法务联合起来,协助规范,则可能是私募行业快速规范,并快速培养一批合规人才。而律师应有共同促进私募行业发展的责任担当。
私募机构需要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有能力对等的参与私募机构融、投、管、退全流程风险控制、方案设计、战略规划、策略布局,才是私募律师的价值所在。懂投资、观大局、深研业务是获得尊重的前提,有足够精深的专业积累才有可能与私募管理人平等对话。律师已被纳入监管,规范对律师也是生命线。
小结
中国的私募行业如向日葵一般,向着太阳蓬勃发展,前途无限光明,但面对灵活的市场经济秩序及从严的国家政策调整,既然大势已定,那就让我们在规范的这条道路中稳步前行。为行业也为寻求自身发展增添可靠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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