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观点】
关于员工主张的育儿假工资、独生子女护理假工资,虽然现行法律规定,女职工享有育儿假和独生子女护理假,但并无法律规定,对于女职工没有享受育儿假和独生子女护理假的,用人单位应向其做出补偿,故对员工主张的育儿假工资、独生子女护理假工资,不予支持。
【当事人】
李某,天某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A公司)。
【裁判要点】
二审法院认为,李某和A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双方的权利义务均应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约束。
关于李某主张的育儿假工资、独生子女护理假工资,虽然现行法律规定,女职工享有育儿假和独生子女护理假,但并无法律规定,对于女职工没有享受育儿假和独生子女护理假的,用人单位应向其做出补偿,故本院对李某主张的育儿假工资、独生子女护理假工资不予支持。
(来源:劳动法同学会)
12年 (优于78.63%的律师)
21次 (优于94.6%的律师)
2次 (优于85.41%的律师)
15661分 (优于96.98%的律师)
一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