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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忠祥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上海市临港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赔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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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支忠祥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债权债务 |693人看过
1、合同的标的物是金钱。合同的标的物是特殊的种类物,合同到期后,借款人只需向贷款人返还同样种类、一定数量的货币,而不必返还原物。
2、合同是转让所有权的合同。借款人可以处分所得的货币。
3、民间借贷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就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
4、民间借贷合同中除个人借贷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外,其他均为诺成性合同。个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只有当借款人把借款提供给贷款人时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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