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性行为中受到伤害的一方,法律是否给予保护呢?随着思想的开放,婚前性行为已经不再被法律或社会道德所禁止,由此引发的未婚先孕的问题越来越多,近些年来,这个问题也逐渐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专门就婚前性行为导致一方损害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探讨。
第一,基于自愿的、不违法的婚前性行为,一般由受损害方自己承担其损害结果。我国的法律不保护婚前性行为,双方自愿发生婚前性行为,如果对一方产生损害,由于该损害不是对方侵权造成的,也没有其他的相关法律规定由谁来承担损害结果,因此只能由双方约定或者由受损方自行承担。例如,男甲和女乙均未婚同居,女方怀孕流产,男方不必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非法的性行为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结果的,另一方应当根据公平原则适当分担损害结果。例如,渣男甲有配偶,未婚的渣女乙也明知该情况仍与其发生性关系,并且导致渣女乙怀孕流产,那么男方和女方对此结果各自承担部分责任。这个例子和上一个例子,对女方来说都是婚前性行为,为什么行为的性质和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会影响对承担责任者的认定呢?因为如果婚前性行为是非法的,而且造成的损害结果严重的话,则该行为构成侵权行为,侵权方应当对受损方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当事人事先关于对婚前性行为损害结果承担责任的承诺,是有效的。这是什么意思呢?简单的说就是双方约定了如果发生怀孕流产的后果,谁来承担责任,承担多少等,这种书面约定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均受该约定的约束的。我国法律对于不违法的婚前性行为既不禁止也不保护,也没有关于损害结果的规定,但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对可能出现的或者已经出现的损害进行了赔偿约定的,只要这些约定是当事人自愿作出的,也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那么根据“私法自治”原则,法律对该约定是认可的,并予以保护。
例如,如果小刚和小花因婚前性行为,导致小花怀孕。事后,小刚书面承诺基于小花损害赔偿10万元,该约定是有效的,如果小刚反悔,小花有权请求法院要求小刚给付10万元的。
第四,保留相关的证据是取胜的关键。生活中,你可以不懂法律,但你要懂得如何保护证据,所谓雁过留痕。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没有有力的证据,就算你有理,法院也不可能支持你的请求。那么涉及到婚前性行为造成损害的案件该收集哪些证据呢?总体来说就三类证据:
第一类证据,也是最重要的证据,是受损方事先应当让对方写下书面的承诺,承诺对怀孕的后果负责,这个承诺只要是自愿的、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不是被强迫的,即有效。第二类是证明自己的损害结果,这可以通过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看病的收据等来证明。第三类证据是证明自己的损害是由对方的行为造成的,也就是证明对方是自己的恋人,是床笫之欢的人。各位女施主千万要注意,别遇到渣男后就把微信和信息全部删除,如果渣男们根本不承认和你有肌肤之亲的时候,你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你就抓狂了,要保留这些证据哈。
最后,作为律师有义务提醒广大俊男靓女,法律对于同居关系中受损方有时候也是爱莫能助,即便有事后的赔偿,那也是杯水车薪,而身体上和心灵上的创伤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尤其是女性青年,在上帝没有让男人怀孕之前,同居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心理上也比较脆弱。因此在选择非婚性行为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学会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