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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没卖会被判刑吗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07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0次举报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很多家属听到“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下意识觉得一定是上了餐桌、收了货款才出事。实际上,如果只是生产出来却没有销售,到底构不构成犯罪,实务中的认定分歧相当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才成立本罪。可是法条并没有说,“只生产、没卖出”的情况下该怎么定性。这正是这类案件的辩护空间所在。几个月前,我们团队正好办过一个类似的案子,当事人被查到车间里有工业用亚硝酸盐,可最终焦点就落在——他到底有没有把它加进卤肉里。

一、扣押了化学品,不等于已经添加到食品里

很多当事人家属第一次看到案卷,发现现场搜出了工业亚硝酸盐、工业氢氧化钠这些字眼,很容易慌了神。但在定罪逻辑上,“存放”和“添加”完全是两回事。我们团队处理这类案件的第一步,从来不是急着判断刑期,而是先把现场勘查笔录跟检验报告摊在一张大桌子上,让大家像拼图一样去还原:这些化学品到底是在哪个环节被查到、食品成品里有没有检出、检出量是多少。如果扣押清单上只有“在仓库角落找到白色粉末”,而熟制品的检验报告显示亚硝酸盐残留量极低甚至未检出,那就要立刻意识到,关键事实——添加行为——可能根本不成立。没有把有毒害原料掺进食物,就没有“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也就谈不上构成本罪。

二、生产出来还没卖,算既遂还是未遂?

就算是能够证实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质,另一个绕不开的问题是:只生产、未销售,该不该按犯罪既遂来定?我们团队内部有过激烈的讨论。一种看法认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抽象危险犯,只要生产出成品,就已经对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造成了抽象危险,应当成立既遂。可另一种思路则更注重法条本身的表述——“销售”显然是一个目的性要素。如果把罪名拆开看,“生产”行为天然要求具备销售意图,否则就相当于一个人在自家厨房搞黑暗料理却从不出售,那恐怕不宜入罪。从我们办理过的案例来看,如果产品根本没有流入市场,客观上没有对公众造成实际侵害,按犯罪未遂来辩护是完全有据可循的。这就像造了一把枪放在家里,但没有拿去伤人,能否认定非法持有枪支是另一个问题,但不能直接等同于故意伤害。未遂的认定,对于当事人来说往往意味着量刑上的实质减轻,甚至有机会争取不起诉。

三、证据上缺了一环,就是辩护要抓住的切口

回到这个罪名本身,很多当事人和家属不太明白抽象危险犯和具体危险犯的区别。打个容易理解的比方:抽象危险犯,相当于法律说“你只要做了这事就有危险”,不要求证明某个人真的被毒到了;而具体危险犯则需要有证据指向实际的危险后果。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介于两者之间,但无论如何,“有没有添加”和“有没有销售的故意”这两个基础事实,必须靠证据锁死。我们团队遇到这类案子,往往会组织模拟法庭,由团队里的年轻律师扮演公诉人,对“销售意图”进行穷追猛打的发问。如果连我们自己都觉得回应吃力,那就会提前准备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多种方案,同时依旧把“未遂”和“事实不清”作为主线,让当事人明白,即便最坏结果出现,也有阶梯式的应对策略。如果在杭州拱墅、西湖或滨江区遇到了这种情况,刑事案件留给辩护的黄金时间非常短,尤其是刚被刑拘的阶段,家属第一步要做的不是到处找人打听,而是先让专业律师根据案件材料判断:现有证据究竟固定到哪一步了。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检测标准和行刑衔接,单凭网络上的几篇分析,很难替代针对你自己案情的专业诊断。如果你正因为搜索“杭州刑事律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辩护”而看到这篇文章,不妨把现有材料带过来,我们团队可以先帮你做一次全面的案情梳理,弄清楚案件现在处于哪个阶段、接下来还有哪些工作可以做。

常见问题

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刑拘了,家属第一步做什么?

先不要试图私下接触证人或者转移物品。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会见,了解当事人关于添加行为、销售意图的供述,再结合扣押清单和检测报告,判断案件是否存在事实不清的空间。

生产了有毒有害食品但没有卖出去,会判刑吗?

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添加行为,或者没有证据表明具有销售目的,可能不构成犯罪。即便添加行为存在,产品未流入市场也可作为未遂辩护,量刑上会显著轻于既遂。

公安机关查扣的金额有几十万但没销售,能争取取保候审吗?

如果产品未销售,说明社会危险性相对可控,这恰恰是争取取保候审的有力理由。律师可以结合未遂情节、没有造成实害后果等因素,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申请。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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