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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抵押隐瞒为何不构成诈骗罪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06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0次举报

本文基于2026年最新司法实践与办案经验。

跳出“只要隐瞒就一定是诈骗”的思维定式

很多家属一听到“隐瞒”“虚假抵押”,下意识就觉得完蛋了,这肯定属于诈骗。但刑法里的诈骗罪,远不像日常理解的那样只看表面。它的核心在于行为人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通俗地说,是不是从一开始就铁了心要把别人的钱吞掉,根本没打算还。如果你在杭州面临诈骗罪的指控,一定要先弄清楚这一点,否则很容易在慌乱中错过关键的辩护方向。几个月前,我们团队办理过一起类似案件,当事人用第三人名下的房产做抵押借款,事后被控诈骗,案件争议的焦点就落在这个“目的”上。

非法占有目的:不是所有“还不上”都叫诈骗

在借款类的诈骗案件里,最让当事人和家属揪心的就是“借了钱没还上”这个事实。他们总觉得,欠钱不还,再加上一些抵押不实的情节,被指控诈骗好像板儿上钉钉。但我经常会说,这里的逻辑链条必须从头捋一遍。法院在判断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时,看的不只是结果,更是过程。比如,借款人是不是从一开始就编造还款能力、虚构根本不存在的担保,并且把借来的钱马上挥霍或转移。反过来,如果借款用途确实用于约定项目或偿债,违约后又主动协商延期、增加担保、签订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那就很难说这个人存心想赖账。我们团队在梳理这类案卷时,第一步就是要求把所有资金流水、协商记录做成可视化图表,然后逐一比对时间节点,看“隐瞒行为”和“诈骗故意”之间能不能画等号。很多时候,等图画出来,那个等号就画不下去了。

抵押有瑕疵,法院为何说不构成虚构事实

当事人最容易陷入的误区是:只要抵押物产权不是我自己的,就属于虚构事实。但真实的判例告诉我们,结论没这么绝对。就在北方某市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借款时用别人名下的房产作抵押,还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借人后来发现抵押物权属有问题,检察院以此提起抗诉。但法院最终维持无罪判决,理由很清晰:借款人当时提供了多重担保,包括公司股份、林地抵押和多个保证人,还办理了可强制执行的公证。出借人基于这些措施相信债权能实现,才决定放款。法院认为,这种抵押瑕疵并没有足以影响债权的实现,因而不能等同于诈骗罪中的欺骗行为。我们团队内部讨论这类情形时,会刻意做一次“替代对比”:假设去掉那个有瑕疵的抵押,其他担保是不是仍然足额、有效?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指控的根基就已经晃动。这种场景重构,往往能让我们更冷静地看到案件的本质,而不是被一两个不完美的事实带着走。

从这一案例里,我们能学到什么

这个无罪裁定带给我们的启示,其实不只是法律层面的,更多的是一种思维上的校准。很多家属看到起诉书的那一刻,最先冲击他们的是焦虑和自责,觉得“反正被逮捕了,估计没救了”。但实际处理下来的经验是,把握住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窗口,尤其重要。在这个阶段,律师可以充分和检察官沟通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问题,把这些看似“欺诈”的行为还原到当时的情境里去。如果能证明当事人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或者证明其行为并不足以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案件走向就可能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当然,这需要律师对细节有极高的敏锐度,比如那份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或者那份远超过借款金额的林地抵押协议——往往就是这些不起眼的材料,成为扭转局面的关键。

刑事案件的黄金辩护期非常短暂,特别是在杭州。如果你或家人正为诈骗罪指控感到困惑,不知道非法占有目的该怎么争,或者拿不准抵押瑕疵到底意味着什么,可以先不急着下结论。我在杭州拱墅区执业十八年,见过不少类似的情况,最终因为证据的分析视角不同,结果完全不一样。把情况告诉我,我们可以帮你把关键节点梳理清楚,找到眼下最值得争取的方向。

说到底,诈骗罪不是简单的“有欺骗行为就构成犯罪”,它需要把欺骗、错误认识和财产损失串成一条完整的链条。只要其中有一环断裂,定罪的基础就不复存在。虽然每一起案件都有其特殊性,但当你真正理解了非法占有目的这个核心,再回头去看手里的材料,心里会有底得多。

常见问题

家人涉嫌诈骗罪被刑拘了,家属第一步该做什么?

家属第一步要保持冷静,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会见。律师需要第一时间了解案情,重点核实当事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目的等关键要素,这直接影响案件的最终走向。

抵押时隐瞒产权,就是诈骗罪吗?

不一定。隐瞒事实本身不直接等于诈骗,关键看该隐瞒行为是否足以让出借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如果存在其他足额的担保措施,且债权可以实现,法院通常不会认定构成诈骗罪。

参考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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