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笔合伙亏损说起
前年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和另一位合伙人一起开店,双方各出了一笔钱,总共投了数十万,结果经营不善,亏得一塌糊涂。这本该是再普通不过的商业风险。但麻烦很快来了——另一位合伙人心有不甘,找了所谓的关系去报警,指控我当事人合同诈骗。人被抓进去了,家属急得团团转。
这个案子我印象很深,因为它触及了一个很多生意人都会忽略的问题:经济纠纷和刑事诈骗之间,中间那条线到底划在哪里。
亏损不等于诈骗,这个误区很多人踩过
接到这个案子时,我第一件事就是看资金流向。所有的钱——不管是租金、员工工资还是采购货款——全部用在了店铺运营上,没有一分钱被私自挪用或挥霍。亏损是事实,但亏损的原因是不善经营,不是存心骗人。
很多人不明白,以为“他让我亏钱了就是骗我”。但法律上的诈骗罪认定有一套严格的标准:行为人必须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让被害人相信钱会用于某个特定目的,最后导致财产损失。如果钱确实全部投入了项目,只是做亏了,那就不构成诈骗。
有些时候,即使资金被挪用了一部分,也未必就能定诈骗,还要看有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这也是为什么刑事律师在介入后,第一步就是帮当事人区分清楚:这到底是生意做砸了,还是从一开始就想骗人。
37天批捕窗口,每一步都走在刀刃上
这类案子最大的风险不是案情本身,而是程序上的时间窗口。刑事拘留最长37天,如果在这个期限内没有争取到不逮捕,案件走向就会被动很多。
我们在这个案子里做了三件事:一是把完整的资金流水全部调出来,证明每一笔钱的去向;二是整理所有和合作相关的聊天记录、合同、会议纪要,证明双方是正常的商业合作;三是主动和检察官沟通,把法律意见书递过去,讲清楚经济纠纷和诈骗罪的界限。
检察院最终采纳了意见,作出了不逮捕的决定,人在37天临界点上被释放了。这不是偶然,而是对程序节点精准把握的结果。很多家属在被拘留后的头几天容易慌乱,四处打听“找人托关系”的捷径,反而错失了最宝贵的应对时机。遇到这种情况,最该做的事只有一个:尽快找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在批捕前把证据和法律逻辑准备充分。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
如果你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重要的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