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听到家属说这样一句话:“叶律师,他是被冤枉的,那个女孩是自愿的。”说这话的时候,家属的眼神里全是焦急和不解。我理解这种心情,但我也知道, 家属的“相信”和警察手里的“证据”之间,往往隔着一条很难跨越的河。
家属眼中的“你情我愿”,和法官眼中的“强奸”
结合这类案情来看,不少家属会陷入一个认知误区:只要没有暴力,就是自愿。但实际上,强奸罪的核心不是暴力,而是“违背意志”。
如果一个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和你发生关系,不管她点没点头,法律都默认她不同意。这是法律给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没有例外。就算满了十四岁,只要没有拿到一份清清楚楚、无可辩驳的同意,男方都可能面临风险。 很多案子的关键,不是发生了关系这个事实,而是事后有一方说“我当时不愿意”。
想证明清白,不是靠推理,而是靠这些
回到家属最关心的那个问题:如果表哥真是被冤枉的,该怎么办?光靠嘴巴说是没用的。我们看这类案子,精力要花在挖掘客观证据上。
首先,是他们俩在事发前后的聊天记录。是暧昧、是谈情说爱,还是赤裸裸的要钱、威胁?手机里的每一个字,都可能成为推翻对方陈述的关键。其次,是找出他们长期保持某种关系的痕迹。如果能证明他们是同居男女朋友,因为吵架闹分手才报案,那案子的性质就完全变了。这个阶段,家属能做的,是把你知道的、能反映他们真实关系的任何线索,比如租房合同、转账记录、邻里证言,都梳理出来,交给律师。
现实很残酷:等待你的,可能是一段漫长的调查期
很多家属不明白,为什么明明证据不足,人还是被拘留了十几天甚至更久。我必须坦诚地说,在涉及性侵类案件,尤其是对方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办案单位会格外谨慎。只要有报案人一份稳定的口供,加上一些初步的证据,立案和拘留是完全有可能的,哪怕最终的事实并非如此。
这听起来让人有点泄气,但这就是刑事程序的现实。它不关心“我觉得”,只关心“证据能证明什么”。所以,我最想提醒的是,无论男女,在任何一段关系,尤其是那种关系有点模糊、说不清道不明的时候,都要警惕发生性关系之后的风险。酒精、封闭空间、不均衡的地位……这些东西只会让情况变得更复杂。你以为是成年人之间的一次冲动,但在对方口中,可能就成了另一个故事。
从头到尾,家属坚信表哥是受害者,这个判断本身不需要我认同或反对。但我想说的是,所有“被冤枉”的怀疑,都需要实实在在的证据,才能从家属口中的故事,变成法庭上能被采纳的理由。 如果找不到支撑这种怀疑的客观事实,再大声的喊冤,也只能淹没在程序的时间线里。这或许就是刑事辩护最核心,也最无奈的地方。我们花了大量时间去寻找一个“没发生过什么”的证明,而这,往往比证明“发生过什么”要难得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