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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虚开增值税发票几十万,还有争取缓刑的余地吗?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05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0次举报

“叶律师,公司虚开了几十万的增值税发票,现在案发了,还有可能争取缓刑吗?”这是我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时,听到最多的一个问题。很多企业主朋友在面临刑事风险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对“判几年”和“能不能判缓刑”的焦虑。作为一个办了十八年刑事案件的律师,我想说,情况固然严重,但并非完全没有转圜的余地。争取缓刑,是一个系统的辩护工程,需要找准方向。

一、补缴税款:争取从宽处理的基础,但不是“万能药”

办案机关介入后,第一个会核查的问题往往是:造成的税款损失弥补了没有?这包括虚开的增值税税额,以及可能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款。及时、足额地补缴全部税款和滞纳金,是向司法机关展示认罪悔罪态度最直接、最有力的方式。它从根本上弥补了国家的税收损失,是争取从宽处理,包括适用缓刑的绝对前提。

但是,我也要提醒一句,补缴税款不是“万能药”。它能为你打开一扇争取从宽处理的大门,但门后是什么结果,还需要结合其他因素综合判断。我遇到过一些当事人,认为只要把钱补上了就万事大吉,这种想法过于简单。司法机关还会综合考量案件的其他情节,比如虚开的动机、造成的危害后果、一贯表现等等。

二、动机很关键:你是为了“省钱”,还是为了“好看”?

在法庭上,除了看你“做了什么”,还要看你“为什么这么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动机,在实践中主要有两种。

第一种,也是最常见的,是为了抵扣进项税,直接达到偷逃税款、为自己“省钱”的目的。这种情况下,主观恶性相对明显,行为直接指向了对国家税收征管秩序的破坏。

第二种情况则相对复杂。有些企业主虚开,并不是为了直接抵税,而是为了“装点门面”,让公司的流水和业务量看起来很“好看”。比如,为了达到某个融资门槛,或者为了在与合作伙伴谈判时显得更有实力,甚至是为了一些政府补贴,而去虚增业绩。从辩护的角度看,如果能证明这些虚开的发票并未真正进入抵扣环节,没有造成实际的税款损失,那么其社会危害性,相较于第一种情况,辩护空间会大一些。

三、寻找“加分项”:小微企业也能找到辩护的突破口

很多当事人会说:“叶律师,我就是个小微企业,对地方贡献不大,平时交税也不多,员工也就那么几个,是不是就没什么可争取的了?”其实不然。辩护工作就像拼图,需要我们细致地去寻找每一片可能有利的碎片。

即便你的企业规模不大,但只要是合法经营,总有可挖掘的点。比如,虽然整体纳税额少,但有没有持续的纳税记录?这能证明你是一个真实的经营主体。虽然提供的就业岗位不多,但有没有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这能证明你承担了基本的社会责任。我还经常建议当事人梳理一下,企业在疫情期间或是在某些公共事件中,是否有过捐款捐物等行为。这些看似与案件无关的细节,在法庭上,有时能共同构成一个“当事人社会危害性不大、再犯可能性小”的整体印象,为争取缓刑增加砝码。

虚开增值税发票这类经济犯罪,专业性很强,很多关键的辩护节点,都藏在厚厚的账目和复杂的交易背后。如果你正为此事困扰,不确定自己属于哪种情况,可以把基本事实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案件的关键点在哪里,以及眼下最应该做什么。

争取缓刑,从来都不是一个简单的“是”或“否”的问题,它是一个系统的辩护工程。需要全面评估案情,厘清事实,找准方向,然后有策略地去沟通和争取。即使是小微企业,也依然有争取最好结果的可能。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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