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我经常会在起诉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受贿资金由行贿人代为保管”。这短短十几个字,让我沉思过很久。很多当事人觉得,钱没进自己的口袋就不算既遂。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代管陷阱:没碰过钱,怎么就成了既遂?
职务犯罪案件的量刑普遍较重,涉案资金往往轻易就能达到一笔相当可观的数目。在巨大的刑期压力下,绝大多数当事人最终都会选择认罪认罚。但在这其中,存在一个常常被忽视的定性陷阱。我曾处理过一类金融领域的案件,当事人和行贿人达成默契,把要送的钱款放在行贿人自己的账上“代管”。很多当事人会想,自己连账户密码都不知道,甚至一分钱都没碰过,这怎么能算受贿既遂呢?但在司法实践中,检方往往会认为,只要双方达成了代管的合意,当事人就已经实际控制了这笔钱,从而全案认定为犯罪既遂。这正是此类案件中最容易让人感到困惑和压力的节点。
寻找突破口:从资金混同与信息阻断中破局
既然认罪认罚是常态,那这类案件的辩护空间究竟在哪里?这就回到了我们前面说的“代管”细节上。钱虽然名义上是代管的,但它真的在当事人的绝对控制之下吗?我们在一份份枯燥的流水和交易记录中,往往能发现转机。比如,所谓的代管资金其实被行贿人随意挥霍了,或者和行贿人自己的自有资金混同在同一个股票账户里。更关键的是,行贿人在买卖股票、甚至将资金转移到亲属名下时,当事人完全不知情。这就是我们在法律上所说的“信息阻断”。
当事人连这笔钱变成了什么样都不知道,又怎么能说他实际支配了这笔钱呢?当我们把辩护的焦点从单纯的口供转移到这些客观的交易细节上,就能有力地证明当事人并未真正控制资金,从而为争取“犯罪未遂”打开突破口。一旦能被认定为未遂,法律上就可以争取从轻、减轻处罚,这也是此类案件中一条非常务实的辩护路径。
理清事实,才能掌握主动
很多时候,职务犯罪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一开始就放弃了对客观细节的审查,盲目接受了所有的指控。从被采取留置或拘留措施,到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间窗口并不宽裕。很多能够影响定性为既遂还是未遂的客观证据,往往在当事人意识到之前就已经错过了。如果你或你的家人正面临类似的情况,不确定当前的指控是否站得住脚,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们先理清目前最需要核实的关键点是什么。
说到底,法律的审判不应该仅仅停留在简单的口供之上。抽丝剥茧地还原资金的真实走向,看清谁才是财富的真正支配者,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辩护逻辑。虽然情况复杂,但在看似密不透风的指控中,客观的交易细节永远是我们寻找转机最坚实的倚仗。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