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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叶斌:做了这件事,到底算不算开设赌场?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04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0次举报

很多人一听到“赌场”两个字,就下意识觉得,只要沾上边,就离犯罪不远了。在咨询中,我经常遇到一些当事人或家属,因为家人参与了某些与赌博相关的活动而极度焦虑,担心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其实,法律上的“开设赌场罪”有非常明确的构成要件,并不是所有与赌场有关联的行为都构成此罪。今天,我想结合一些公开的判决和法律规定,聊聊几种容易被误解,但实际上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情形。

不是所有在赌场工作的人,都叫“开设赌场”

一个赌场里,有老板、有股东,也有负责打扫卫生、维修机器、甚至帮忙发牌记账的工作人员。如果这个赌场被查,是不是里面所有人都要按“开设赌场”的共犯来处理?

答案是否定的。法律对此有清晰的界限。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对于受雇佣从事接送赌客、望风看场、发牌坐庄、兑换筹码等活动的普通人员,只要他们没有参与赌场的利润分成,也没有领取明显高于市场水平的高额固定工资,一般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通常会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我关注过一个外省某市的案子。几位老板合伙投资,在一个娱乐公司里放置了多台赌博机。他们雇佣了冯先生等几个人,负责销售筹码、为赌客上分退分、日常记账和维修机器。最终,法院认定几位投资老板构成开设赌场罪,但对冯先生等人,法院认为他们只是根据老板安排从事具体劳务,不参与经营决策和分红,所获仅为劳务报酬,其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

这个判决的核心在于,区分了“组织经营者”和“普通劳务提供者”。如果你或家人只是在类似场所打工,领取的是正常的工资,那么性质可能完全不同。当然,这里“普通报酬”是关键,如果工资高得离谱,那性质就可能发生变化。

提供场地,不等于“开设赌场”

除了工作人员,场地提供者也经常被卷入这类案件。有人把房子租出去,后来发现租客在里面开赌场,房东因此被指控。这种情况下,房东一定构成犯罪吗?

不一定。关键在于房东的主观心态和客观行为。如果他只是正常出租房屋,收取合理的租金,对租客用于开设赌场并不知情,或者没有证据证明他知情,那么很难认定他有开设赌场的共同故意。

举个例子,杨先生把自己在某市某区的房子租了出去。后来,租客何先生在里面组织牌九赌博。公诉机关指控杨先生提供场地和赌具并抽头渔利。但法院审理发现,现有证据既不能证明赌具是杨先生提供的,也不能确定庄家声称留下的所谓“场地费”是否真的给了杨先生,杨先生本人也始终否认收取过这笔钱。由于指控杨先生犯开设赌场罪的证据不足,法院最终判决其无罪。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单纯的场地租赁行为与开设赌场行为之间,需要确凿的证据链条来连接。如果缺乏证明房东“明知”且“牟利”的证据,罪名是很难成立的。

合法经营棋牌室,有明确的“安全区”

如果说前面两种情况还容易理解,那么合法经营的棋牌室老板被抓,就更让人困惑了:我正正经经开店,有营业执照,怎么就成了“开设赌场”呢?

这里面的界限,在于收费模式。法律和司法解释为正规的棋牌娱乐场所划出了一块“安全区”: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不以赌博论处。关键在于,这个收费是否“正常”,是否与“赌资”挂钩。

但先生经营着一家餐饮服务公司,执照范围包含棋牌。他在店里放了麻将台,收费有两种方式:一是按房间每小时收取固定的服务费;二是对大厅的麻将台,在客人“自摸”时收取很小的费用。公诉机关指控他构成开设赌场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前来打麻将的多是附近有正当职业的居民,带有少量财物输赢,但并非以赌博为业。但先生的两种收费方式,都是基于管理成本(如租金、水电、清洁服务)的考虑,与赌资大小无关,与“抽头渔利”有本质区别,且收费水平与当地其他正规场所相当。因此,其行为属于合法的经营行为,不构成开设赌场罪。

这个案例极具参考价值。它清晰地表明,有照经营、收费合理且与赌资脱钩,是棋牌室合法运营的护身符。一旦收费方式变成了按赌资比例抽成,性质就完全变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是想传递一个信息:法律是严谨的,罪名认定有严格的标准。开设赌场罪的认定,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积极组织、招揽赌客,提供稳定的赌博场所和条件,并从中抽头渔利。仅仅是参与赌博、提供临时帮助、出租场地或进行合法棋牌经营,都不必然等同于“开设”。

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的困扰,或者经营着棋牌室、茶楼,对收费方式的合法性存有疑虑,我的建议是,先别自己吓自己,但也别不当回事。找个时间,把具体情况和证据材料理一理,我们坐下来客观分析一下,看看行为到底在法律上处于什么位置。很多风险,其实就藏在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里。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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