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不起眼的聊天记录,一句孩子无意间说的话,有时会成为揭开一个严重问题的开端。这些年,我接触过不少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发现一个趋势:伤害的发生地,越来越多地从现实中的角落,转移到了看似安全的网络空间里。
没有身体接触,也可能构成犯罪
很多家长的传统观念里,觉得“猥亵”就得是动手动脚,有实际的身体接触。但法律的发展和现实的复杂,早已超出了这个范畴。我分析过一个外省法院的判决,很有代表性。一个当事人通过网络社交软件,结识了一个女孩,并确立了所谓的“网恋关系”。随后,他多次要求女孩与他进行视频裸聊,并指令女孩做出一些侮辱性的动作,还保存了相关视频。后来,因为女孩的父亲发现而案发。
法院最终认定,这名当事人构成了猥亵儿童罪。这里的关键在于,尽管双方隔着一块屏幕,没有任何物理接触,但行为人以寻求性刺激为目的,利用未成年人身心不成熟的状态,通过网络实施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儿童的性权利,其社会危害性与线下直接的猥亵行为并无本质区别。这个判决,以及后来最高法、最高检的相关司法解释,都明确了一点:胁迫或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发送隐私照片或视频,同样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或猥亵儿童罪。家长必须更新一个认知:伤害,可以隔空发生。
“我不知道她是孩子”,这种辩解有用吗?
在类似案件中,一个常见的辩护理由是:“我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年龄。” 这确实是法庭审理时会重点审查的问题。法律上,构成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或“应知”对方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这种“明知”并非一定要对方亲口告知。在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多方面情况来综合判断。比如,如果从网络聊天中对方的言谈举止、用语习惯、透露的生活细节(如学校、年级),能够判断出对方很可能是一名儿童,那么法律上就可能推定行为人是“应当知道”的。尤其是当被害人是12周岁以下的幼童时,这种推定会更加严格。换句话说,不能仅仅以“她没告诉我年龄”作为完全免责的理由。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可以忽视对方身份、随意逾越法律边界的借口。
发现苗头,家长的第一步至关重要
作为家长,最担心的莫过于孩子受到伤害而自己浑然不知,或者知道后手足无措。预防永远大于补救。平时要多关注孩子的网络社交情况,以朋友式的沟通,教会他们保护隐私、识别风险,明白哪些行为是绝对不可以对他人做,也不可以应他人要求对自己做的。
一旦怀疑或发现孩子可能遭遇了此类网络侵害,第一步一定要冷静。首要任务是妥善保存所有证据: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视频或图片的存储位置、相关账号信息等,尽可能不要删除。其次,及时安抚孩子,避免二次伤害,并考虑寻求专业心理支持。然后,应当果断报警,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这类案件涉及未成年人隐私,处理程序会格外审慎。
从刑事辩护律师的角度看,这类案件进入法律程序后,焦点往往集中在行为性质的认定、主观“明知”的证明、以及情节严重程度的判断上。网络世界的痕迹既是违法者的证据,也可能成为厘清事实的关键。对于家属而言,在配合公检法机关的同时,厘清事件的全貌,了解其中的法律风险与可能的走向,是做出后续每一步决策的基础。
网络隔空猥亵,摧毁的不仅是孩子一时的安全感,更可能是他们对他人和世界的信任。法律的红线已经划明,但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更需要家长敏锐的洞察、及时的介入和正确的应对。如果你正面临类似的困扰,感到迷茫和无助,可以把具体情况告诉我,我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需要关注和解决的法律问题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