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斌律师 00:00-23:59
叶斌律师
杭州刑事案比较有名的律师,众多取保缓刑不起诉案例,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
15372423167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刑事律师叶斌:有真实项目的公司融资,为什么还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04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次举报

很多当事人有个根深蒂固的想法:我们公司是正规注册的,项目也是真实存在的,通过项目向投资人融点资,怎么能算犯罪呢?这个想法,恰恰是很多房地产、实业类公司卷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认知起点。

误区核心:混淆了“经营许可”与“金融许可”

一个公司合法,不等于它做的所有事都合法。这个案子很典型。湖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几年前成立,开发一个大型住宅项目,看起来一切都很正规。问题出在,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经营”,这里面并不包含“吸收公众存款”这项金融业务。

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对此是明知的。但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资金出现压力,他选择以项目为名,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承诺高额回报。这就踩中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构成要件——非法性。

“非法性”指的是,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无论你的公司注册资金多少,项目投资多大,只要没有拿到吸收存款的金融牌照,你做这件事就是“未经许可”。房地产开发资质和金融业务许可是两套完全不同的审批体系,有前者不代表能从事后者。很多当事人直到被立案,都没真正理解这个区别。

所以,当你听到“我们项目是真的,钱都投到项目里了”这类辩解时,就要明白,这并不能改变行为“未经批准”的本质。项目的真实性,在这里反而成了吸收资金的信用背书,让更多不明就里的公众参与进来。

“真项目”如何演变为“假融资”?

有了真实项目,为什么还会构成犯罪?这就涉及到另外两个关键要件:“利诱性”和“社会性”。

这个湖南公司的操作手法,在业内并不少见。它以“项目融资”、“内部认购”、“高息借款”等名义,向投资人承诺固定的、远高于银行利息的回报。请注意关键词:“承诺固定回报”。这意味着,无论项目最终是赚是赔,投资人都能按约定拿回本金和利息。这已经脱离了共担风险的正常投资范畴,演变成了“还本付息”的借贷或吸存行为。

更关键的一步在于,它面向的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项目宣传是公开的,吸引来的投资人也来自四面八方,彼此之间可能并不认识。只要宣传渠道是开放的,对象是不加筛选的,就具备了“社会性”。即使后来项目因为资金链断裂出现“烂尾”,也无法改变当初面向公众吸存的性质。

我接触过一些企业主家属,他们总觉得委屈:我们没想骗人,钱也确实用在项目上,怎么就成了犯罪?从法律构成上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惩罚的是未经许可面向公众吸存、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它并不以“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或“纯粹诈骗”为前提。资金是否真实投入项目,影响的是量刑时的“资金用途”和“退赃退赔”情节,但很难从根本上否定“非法吸存”的行为性质。

如果家人是公司参与者,当前该关注什么?

分析这个案例,不是为了渲染焦虑,而是为了让遇到类似情况的家属,能有一个清晰的认知框架。如果家人因为公司这类融资行为被牵连,除了担心,更应理性地梳理几个关键点。

首先,要明确当事人在其中的具体角色和作用。是像案例中的法定代表人一样,起组织、决策的核心作用?还是作为财务、行政等协助人员,执行上级指令?这在法律上区分为主犯和从犯,直接关系到责任的轻重和未来的量刑空间。实践中,对于地位较低、作用较小的参与者,律师辩护的重点往往在于争取从犯认定,这是获得从宽处理的重要路径。

其次,要高度关注涉案金额的认定。这是决定量刑档次的硬指标。办案机关的审计报告需要仔细核对:已返还的本金和利息是否已扣除?有没有将正常的商品房预售款错误计入?公司内部员工、亲友的投资是否被一并算入?这些细节的厘清,直接影响最终认定的犯罪数额。

最后,也是现阶段最能主动作为的一点:退赃退赔的态度和方案。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弥补集资参与人的损失,是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家属需要和律师一起,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务实、可行的退赔计划。

刑事案件的专业壁垒很高,自己理不清头绪很正常。最关键的是,不要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做出错误的应对。如果你正面临类似的困惑,不确定家人目前的情况属于哪种性质,以及当前最该做什么,可以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问题的焦点可能在哪里,以及现阶段最重要的步骤是什么。

很多经济类犯罪案件,当事人和家属最初都认为只是普通的商业纠纷或借贷问题。等到公安机关介入,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早一点进行专业分析,厘清案件的核心法律争点,无论是为了应对调查,还是为了后续的辩护,都至关重要。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叶斌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8
  •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执业18年
    • 15372423167
    •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86.04%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次 (优于74.69%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1次 (优于94.89%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58511分 (优于99.79%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687篇 (优于95%的律师)

    版权所有:叶斌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161817 昨日访问量:7665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