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和家属一听到诈骗罪立案,第一反应就是民间那句老话——“花钱消灾”。对方一施压,自己一心慌,就想着赶紧赔偿,盼着对方能撤案,让事情“过去”。但这种想法,恰恰是许多刑事案件里,家属最容易踩进去的第一个,也是代价最大的陷阱。
为什么“花钱”消不了刑事案件的“灾”?
这是因为,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完全是两套逻辑。在民事纠纷里,你赔钱道歉,对方满意了,官司可能就和解了。但在刑事案件里,一旦公安立案,这就不是你和对方受害人之间“私了”能解决的事了。起诉权掌握在检察院手里,撤案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
你退赔的钱,在法律上叫做“退赃退赔”。它的性质,是一个重要的“量刑情节”,而不是“定罪要件”。我常跟家属打一个比方:这就好比,一个行为已经被认定是“考试作弊”(定罪),你事后态度好、写了检查(退赔),老师可能会在惩罚时酌情考虑(量刑从轻),但不会因为写了检查,就否认你作弊的事实本身。办案机关不会因为你退了钱,就认定当初的诈骗行为不存在了,从而撤销案件。它只能作为法庭上为你争取从轻处罚的一个筹码。
“从轻处罚”的力道,远比你想象的要有限
这里就必须厘清一个关键概念:“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效果。
“从轻处罚”,是在法律规定的那个刑期幅度内,判得相对轻一些。比如,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法定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即使你全额退赔,法官最大的可能也是在十年到十五年这个“框架”里,选择判十一年或者十年半。它很难让你突破这个框架,降到十年以下。这就像在一个固定的房间里,你只能挪动家具,但拆不掉天花板。
而“减轻处罚”,则是直接突破到更低的量刑幅度。比如,因为有自首、立功或者被认定为从犯这些法定情节,刑期才有可能从“十年以上”,降到“三到十年”这个幅度里来讨论。只有到了这个更低的幅度里,你积极的退赔行为,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去争取三年、四年甚至缓刑。
所以你看,在只有退赔这一个情节的情况下,它起到的作用大多是“从轻”,很难达到“减轻”的效果。指望靠它来彻底改变案件结果,是不现实的。
那么,赔偿到底该怎么做?
讲清楚了原理,并不是说就让大家一毛不拔。恰恰相反,钱要用在刀刃上。正确的做法是:将“赔偿”这个动作,完全纳入你整体的辩护策略中去,让它服务于你的辩护目标。
什么时候考虑赔?赔多少?以什么方式赔?这些都不是在对方威胁下慌乱做出的决定,而应该是在专业律师对全案证据、法律关系、当事人地位(是主犯还是从犯?)进行综合评估后,制定的策略之一。比如,在证据上对是否构成诈骗存在重大争议时,谨慎对待赔偿,避免被解读为“认罪”。如果事实清楚,当事人作用轻微,那么积极退赔、争取受害人谅解,就是为后续争取不起诉或缓刑积累重要的有利情节。
我见过太多家属,在案件初期,因为害怕,在没有弄清任何事实和法律责任的情况下,就举债赔付了对方要求的全部金额。结果呢?钱给出去了,案件照样移送检察院,到了法庭上,因为已经“倾家荡产”,反而失去了一个在关键时刻可以用来协商、换取更有利结果的宝贵筹码。
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不了解规则的情况下,走错了第一步。赔偿是一步重要的棋,但它绝不能脱离整个棋局单独来下。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处境,感到迷茫和压力,我的建议是,先别急着做任何决定。你可以把基本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这个阶段,最需要厘清的是什么,最应该守住的是什么。很多时候,理清思路本身,就能避免最糟糕的损失。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