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份案卷材料里,当事人前后几次的笔录内容完全相反,这种矛盾往往不是偶然的。它背后可能藏着程序上的问题,或者当事人承受着难以言说的压力。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类案件中,这种情况并不少见。
关键一:从“明知”入手,打掉犯罪构成的核心要件
帮信罪成立的前提,是当事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提供帮助。这个“明知”是定罪的关键,也是最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很多当事人,比如我们之前接触过的一位张先生,他只是出于朋友情面或一点小利,把自己不用的银行卡借给了别人,对这张卡后续被用于诈骗洗钱完全不知情。
在这种情况下,辩护的核心就是围绕“主观明知”展开。如果当事人自始至终都坚称不知情,而案卷里又出现了他承认“知道”的笔录,律师就必须高度警惕。这份有罪供述是怎么来的?讯问过程是否合法?有没有可能存在诱供、骗供?审查这些细节,往往是打开无罪辩护缺口的第一步。
关键二:利用程序规则,应对多地管辖的复杂局面
信息网络犯罪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跨地域性。一张银行卡的流水可能涉及全国多个地方的被害人,这就导致可能出现多地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分别立案的情况。当事人可能会被不同地方的办案单位轮流传唤,疲于奔命,身心承受巨大压力。
对此,法律有明确的并案处理规定。有经验的辩护律师会主动研究案件管辖的脉络,向相关办案机关提出并案侦查的申请。将分散在多个地方的案件合并到最初立案或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处理,这不仅能极大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避免被重复采取强制措施的风险,也更有利于集中查明案情,为后续的辩护创造更清晰的战场。
关键三:审查同步录音录像,排除非法取得的口供
当当事人的口供出现反复和矛盾时,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申请调阅侦查阶段的同步录音录像。这份录像是最客观的记录,它能还原讯问当时的真实场景。
我们曾经在一个案子里发现,当事人在前两次讯问中一直坚持自己不知情,到了第三次却突然做了有罪供述。通过查看录像,律师注意到,当事人在做有罪供述前,讯问人员有过长时间的、带有强烈暗示性的“谈话”,并做出了某些承诺。而当承诺未能兑现后,当事人在后续讯问中又推翻了之前的说法。这种因外界压力或诱导而产生的、违背本人真实意愿的“违心口供”,依法是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一旦这份关键的有罪供述被排除,整个指控体系的基础就可能被动摇。
刑事案件里,证据是唯一的标尺。律师的辩护,就是确保这把尺子量得准、量得公平。对于帮信罪这类主观性很强的案件,律师的工作更像是在复杂的迷宫中,为当事人找到那条通往事实真相的路径。如果你或家人正面临类似情况,感到困惑和无助,不妨先把基本情况和收到的法律文书告诉我,我可以帮你分析一下,当前最需要厘清和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什么。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