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认罪认罚到法院辩护的转变
今年初,团队收到了外省某地法院寄来的一份缓刑判决书。说实话,每次看到这样的结果,心里都会轻松一下。案子是一起非法经营罪,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当时的量刑建议并没有包含缓刑。这意味着,即便认罪认罚,当事人依然可能面临实刑。所以,当案件移送到法院后,我们的辩护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尽全力争取缓刑。
法院阶段的工作重点:创造从宽条件
从检方建议到法院判决,这个转变并非自动发生。我经手的很多案子都表明,法院阶段是辩护工作另一个关键战场。签了认罪认罚,不代表辩护就结束了。就拿这个案子来说,核心工作是积极创造一切对当事人有利的量刑情节。
我们指导家属配合,全额退还了违法所得,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罚金。这两件事,在法官眼里是衡量悔罪态度和降低社会危害性的重要标尺。准备工作做在前头,开庭时我们才能更有底气地向法庭陈述:当事人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他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那天在法庭上,法官当庭询问检察官对判处缓刑的意见,检察官没有表示反对。这个细节很关键,它往往意味着我们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的重视和检方的默认。
理解法官的裁量空间
很多家属会困惑,为什么检察院阶段没给缓刑,到了法院又有机会?这涉及到不同诉讼阶段的职能差异。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是重要的参考,但最终的裁判权在法院。法官会综合全案证据、被告人当庭表现、所有量刑情节以及社区调查评估报告(如果委托了)来独立作出判决。
认罪认罚是基础,它确保了当事人可以获得法定的从宽处理。但“从宽”的幅度,尤其是在是否适用缓刑这个问题上,法院有最终的裁量权。我们的工作,就是在法庭上通过扎实的举证和说理,帮助法官形成一个“可以适用缓刑”的内心确信。这个过程,需要将法理、情理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紧密结合,向法庭呈现一个完整的、值得给予改过自新机会的个体形象,而不仅仅是一个案卷里的名字。
刑事辩护,很多时候就像一场马拉松,每一程都有其目标和策略。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或更轻的量刑建议,审判阶段则要为实现最有利的判决做最后冲刺。这个案子再次印证,即使签署了认罪认罚,在法院阶段的辩护依然至关重要,仍有空间通过专业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更好的结果。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