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斌律师 00:00-23:59
叶斌律师
杭州刑事案比较有名的律师,众多取保缓刑不起诉案例,擅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
15372423167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刑事辩护律师:假冒注册商标罪如何争取不予批捕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03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0次举报

那天一大早,我驱车前往南方某区的检察院。副驾驶座上放着一份刚打印出来、还带着温度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是关于一个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案子,核心诉求是建议检察院对当事人不予批准逮捕。车窗外的街景快速后退,我心里琢磨的,却是那位在看守所里已经待了一个多月的皮具商人,以及他家人每次通话时,声音里那份压不住的焦虑。

为什么看起来“简单”的案子,批捕风险却很高?

很多家属找到我们时,想法挺简单:“他就是帮人加工了几个包,怎么就犯罪了?关这么久,能不能先出来?”这种心情我特别理解。但站在办案机关的角度,这类案件往往被视作侵犯知识产权的“典型”,打击力度一直不小。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会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这七天,是决定当事人能否暂时恢复自由的关键期,也是律师提交专业意见的黄金时间。

像这个案子,当事人经营皮具加工,接了订单生产了一批带有知名品牌标识的包。从表面证据看,有实物、有合同、有转账记录,似乎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公安机关认为案情清楚,有逮捕必要。但问题恰恰藏在这个“清晰”里——是否所有加工行为都必然等于“假冒注册商标”?当事人的主观故意到底有多大?这些都需要我们律师去层层剖析,把“加工”和“犯罪”之间的那道模糊界限,给清晰地划出来。

从“加工”到“假冒”,律师的辩护空间在哪里?

法律上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核心要件之一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加工承揽的模式下,辩护的突破口常常就在这里。当事人作为承接方,他的上游订单方是否提供了所谓的“授权”?当事人对此的认知程度如何?他是明确知道自己在造假,还是基于行业惯例或对方的欺瞒,陷入了认识错误?

在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后,我们发现了一些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比如,他与委托方之间的沟通记录显示,对方曾出具过某些模糊的文件以证明“合法性”;再比如,加工利润属于行业正常范围,并非暴利。这些细节虽然不能直接脱罪,但足以构建一个“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的辩护基础。我们的任务,就是把这些散落的点串联起来,向检察官证明:本案事实有待进一步查清,对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没有必须羁押的紧迫性。

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应该怎么写才有效?

提交一份有分量的不予批捕意见,绝不是表个态、求个情那么简单。它需要像一篇严谨的论述文,有观点、有论据、有法律依据。我那份意见书的框架大致是这样的:首先,客观承认案件基本事实,不回避当事人涉案的行为。接着,重点论证其行为情节、主观故意、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如果存在)以及涉案金额(经我们初步分析,可能刚达到追诉标准)。然后,详细阐述当事人具备取保候审条件:本地有固定住所和职业,一贯表现良好,无前科,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指出案件证据上的疑点,强调在事实尚未完全查清的情况下,贸然批捕可能带来的问题。

这份意见书的目的,是帮助检察官在有限的审查时间内,看到案件的另一面。我们不是在否定侦查工作,而是提供更全面的视角,协助司法机关准确适用“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很多时候,一份扎实、理性的法律意见,恰恰是推动案件走向良性处理的关键一环。

走出检察院,天色尚早。能否成功,还需要等待。但作为律师,我们能做的就是穷尽一切合法途径,在每一个程序节点上,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可能。刑事案件的进程往往漫长,在侦查初期就全力争取不予批捕,是为后续的辩护打下坚实的基础,也是给焦虑中的家属一个切实的希望支点。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叶斌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8
  •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 执业18年
    • 15372423167
    • 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4年 (优于86%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次 (优于74.62%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1次 (优于94.8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47991分 (优于99.77%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2889篇 (优于95.1%的律师)

    版权所有:叶斌律师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013222 昨日访问量:5118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