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位当事人找到我,说自己因为借款用于虚拟币投资亏损,现在债主认为他涉嫌诈骗,还被叫去配合调查。这类情况最近在我接触的案件里出现得不少,尤其在虚拟币、网络投资的背景下,很多原本是民间借贷纠纷的事,最后被指控成刑事诈骗。
一、借款用于投资,为什么可能被指控诈骗
先说一个基本事实:如果当事人在向他人借款时,虚构用途或隐瞒关键事实,导致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而出借资金,确实可能落入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很多时候,争议并不在于你有没有投资,而是你能不能举证证明资金确实用于投资。
在这个案子里,当事人承认向女朋友、同事分别借了数十万元,并且告知对方是用于虚拟币投资,亏损后没能偿还。问题是,他自己删除了全部聊天记录,而债主手机里只有对他们有利的证据。这就容易出现单方面的叙述,引导办案人员认定借款用途和实际使用不符,从而怀疑存在诈骗。
我处理过不少类似案件,核心风险就在于:一旦证据链不完整,又涉及高风险领域(比如虚拟币),就很容易被质疑成借款时就有不还的意图。
二、笔录的重要性与应对方法
很多当事人忽视了第一次询问笔录的作用,这其实很危险。笔录不仅是办案人员内部参考,更可能成为检察官、法官定性案件的关键依据。所以,我建议当事人在签字之前,必须逐字阅读笔录。如果发现表述与自己实际陈述不符,应当当场提出修改,拒绝在错误内容上签字。这一点,即便对方有言语压力,也不能忽略。
虚拟币亏损、上家失联的细节也要如实写进笔录。比如明确说明上家的承诺和回款时间,自己按对方要求操作后却没有收到任何回款,这可以表明当事人主观上并非为骗取资金,而是因为投资失败导致无法偿还。这类信息,如果遗漏在笔录里,将来在辩护时就很难补回。
三、如何降低被认定为诈骗的风险
说到底,这种纠纷其实有两条路:一条是回到民事债务的性质上,通过证明资金用途和交易经过,争取办案机关不立刑事案;另一条是在案件已经进入刑事程序时,强调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用投资失败的事实阻断诈骗罪的构成链条。
具体来说,可以考虑收集以下材料:任何能证明资金进入虚拟币平台的记录(转账截图、交易明细)、与上家或中间人关于投资的沟通证据、亏损的过程和结果等。如果这些证据由对方掌握且不愿提供,就需要通过律师调查或者申请调取,不能坐等。
另外,和办案人员交流时,避免被引导改变事实陈述,比如不要在压力下改称资金用于其他用途。事实一致性和证据一致性,是打破诈骗罪指控最重要的防线。
这些年,我见过太多因为证据缺失、笔录不严谨而陷入刑事指控的借贷纠纷。高风险投资本就容易带来资金损失,如果事先没有做好证据存留,再加上信用记录不佳,案子就更难说清。提前做好准备和如实留痕,是避免被定性成诈骗的最好办法。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