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很多人以为自己“只是帮忙”,其实已经构成经营行为
几个月前,我接到一个咨询,一位张先生因为帮人代发快递、代收货款,被认定涉嫌非法经营烟草。他反复强调自己“只是帮个忙”,没赚到多少钱,还退了全部违法所得。说实话,这种情况我遇到过太多次。
表面上看,好像只是帮朋友发了几单货,但关键在于——是否构成独立的经营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关于非法经营罪规定,只要行为人未经许可从事国家限制买卖的商品,如烟草制品,就可能触犯法律。
有些人所谓的“代发”,其实自己就是独立的经营主体。比如他掌握客户、控制价格、收取货款、再结算货源地的货款,整个交易链条都绕着他转。这种模式在实践中被称作“无货经营”或“代理销售”,从法律角度看,很难认定只是“帮别人”。
但也有另一种情况——确实只是受雇或者按照对方指示发货、收款,没有决定权、不参与定价,也不是利润分成,这类情形更容易被认定为从犯或雇佣关系下的附属行为。
这两种模式的差别,在审查与辩护时非常关键。因为前者是“主犯倾向”,后者则有机会从轻甚至判缓刑。
二、违法所得全额退还,是争取取保和缓刑的重要因素
我记得当时那位张先生见我时很焦虑,他说:“叶律师,我钱都退了,他们能不能放我出来?”其实,这个问题得分两方面看。
首先,在刑事案件中,主动退还违法所得,确实是有利情节。公安、检察院在审查取保时,会考虑是否有继续实施犯罪的可能、是否会毁灭证据、以及社会危险性。违法所得已全额退还,说明主观恶性不大,悔罪态度好,这在实践中常成为取保候审的重要理由之一。
其次,就整体金额而言,如果涉案金额属于中等偏低、人数不多、行为人系初犯或偶犯,且有固定住所、固定工作单位,通常取保的机会会相对较高。而后期进入法院阶段,也有较大概率获得缓刑。
当然,这些并不是绝对的。关键还是看案件事实如何认定——是独立经营,还是被人雇佣。
三、认清角色,明晰定位,是非法经营案件的关键一步
很多人误判自己在整条交易链中的“角色”。我在办案时常说,先别急着辩解,要先搞清楚自己在这件事里“干了什么”。
如果确实只是受雇于他人,听从安排代发、代收,没有决定权,就要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快递任务的来源截图等等。这些都有助于证明你并非经营者身份。
反之,如果你掌握客户资源、控制交易环节,那就要面对行为性质更复杂的可能。即便如此,只要认罪认罚、退赔及时、积极配合调查,依然有可争取的政策空间。
在十八年的执业里,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因为“帮朋友”“赚点辛苦钱”陷入法律风险。非法经营烟草,看似“小事”,但法律后果却不轻。真正要做的,是冷静评估自己的角色定位,与律师充分沟通,争取最有利的辩护结果。
说到底,刑事案件的辩护不只是法理上的对抗,更是一场对事实边界的澄清。只有看清自己在哪一步可能“越线”,才谈得上如何退回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