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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斌律师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争取缓刑的关键因素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6年01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次举报

案件背后的家庭压力

几个月前,我接到一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案件。案子的事实并不复杂——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多。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当事人的家庭情况。

这位朋友家中有两个孩子,母亲已是重病在身。案发前,她一个人撑起整个家;被羁押后,家里只剩大女儿照顾弟弟和多病的奶奶。这样的背景,在办案中很难忽略。刑法是冰冷的,但办案的人是有温度的。这类情况,既不能成为逃避法律的理由,也可能成为量刑考量中的一个因素。

从那一刻我就清楚,如果在法律框架内能争取到更宽的处理,对她和家人都是一种缓解。但这需要充分的事实呈现和耐心沟通,而不是寄希望于一句“可不可以宽大处理”。

法理与情理的交织

法律首先关注的是行为的性质和危害后果,情理关注的是人和生活的具体状态。很多人以为法官只看案卷和法条,其实,在量刑阶段,法院也会综合考虑社会危害性、悔罪表现,以及对家属的影响等因素。但这些信息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规范方式传递到承办人员面前。

我和团队在会见中不断与当事人交流,建议她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积极退赔,弥补国家的经济损失。这不是为了作秀,而是为了在量刑时让法院看到她的态度和行动。退赔记录、认罪认罚的书面材料、日常改造表现,这些都是量刑中可能减轻处罚的砝码。

另一方面,我们也会把家庭现状、生活难题,通过正式说明和证据材料提交给检察官和法官。这不是“感情牌”,而是把影响社会危害性的真实情况完整呈现,让裁判更全面。

争取缓刑的实践路径

很多人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能不能缓刑。答案是:有可能,但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例如刑期在法定缓刑适用范围内、对社会没有重大危害、具备悔罪和改过的可能。

在这个案子里,我们通过几条路径来争取缓刑:一是法律层面的辩护,把涉案金额、行为性质作了细致论证,避免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二是积极弥补损失,让退赔事实进入案卷;三是强化悔罪表现,用改造和认罪记录支撑“再犯风险低”的观点。

最终,即便一审判决是实刑,经过持续努力,终审判决认定她符合缓刑条件,让她有机会在社区服刑,同时照顾两个孩子和病重的母亲。这不仅是法律的裁量,也是司法温度的体现。

结语

从这个案子我再次感受到,刑事辩护不只是法庭上的辩论,更是对案件全貌的把握和对当事人处境的理解。争取缓刑需要法律上的可行性,也需要事实上的支撑。对当事人和家属来说,这是一条值得尝试的路径,只是要做好充分准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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