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一个朋友在杭州下着细雨的晚上来找我,说公司资金周转紧张,准备用新贷款去还旧贷款,问我这种“以贷还贷”的做法会不会有法律风险。我记得当时他脸上的焦虑和期待混杂在一起,这种场景在我的办公室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
什么是“以贷还贷”,法律怎么看
所谓以贷还贷,也叫“借新还旧”,是指旧贷款还未清偿前,借款人再签订一个新的借款合同,用新贷款偿还部分或全部旧贷款。这在金融业务中并不罕见,有时候也是银行为了化解风险、保全资产的正常操作。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如果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并且双方真实合意、用途透明、过程合规,这种借款合同通常是有效的。比如民法典中规定,违反效力性强制规定的合同才无效;如果只是违反一些监管部门出台的管理性文件,并不直接导致合同失效。
但说真的,办过这么多案件,我明白这种“缸盖来盖去”的方式,本质是拖延风险暴露。真正的核心问题不在形式,而在动机和过程——是否虚构用途、掩盖不良贷款、骗取资金或恶意串通。
什么时候会触碰到法律红线
很多人觉得以贷还贷只是内部资金运作,但如果涉及不当行为,就可能损害国家金融秩序和公共利益,并给当事人带来严重的民事与刑事风险。
虚构用途:合同上写着“经营周转”,其实是用来还旧贷却没公开说明,这会影响监管统计和风险判断。
掩盖不良:为了应付监管考核,硬把坏账用新贷覆盖,看似平稳,实则增加系统性风险。
骗取贷款:提交虚假资料,编造交易背景来获取新贷,这不仅让合同可能无效,还可能触犯骗取贷款罪或贷款诈骗罪。
恶意串通:银行内部人员和借款人合作套取资金,可能直接损害国家金融安全。
违规转贷:套取贷款后转贷牟利,或违规将个人消费贷用于以贷还贷,这也是法律禁止的。
如果出现以上情况,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不仅要返还本金,利息约定也可能归零。当事人还可能承担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如何降低风险,合法合规操作
从我代理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看,合规是最核心的保护网。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如果确实需要借新还旧,最好做到以下几点:
在合同中明确注明新贷用途是偿还旧贷。
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做真实评估,避免续贷掩盖风险。
履行所有内部审批和监管报备,确保符合信贷政策。
涉及担保时,如实告知保证人贷款真实用途,减少后续纠纷。
这些细节,听起来只是流程,但在案件中往往决定了合同能否站得住脚、当事人是否能平安脱身。
结语
以贷还贷在某些时候看似是一条缓解压力的途径,但它并不是没有风险的万能钥匙。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它是金融运作的一种正常手段;一旦掺杂虚构、隐瞒或作弊,就可能引发合同无效甚至刑事追究。我的建议很简单——透明、真实、合规,有时候比融资速度更值得重视。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