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执业这些年,我见过不少当事人,案子刚出来时,第一反应不是找律师,而是四处托人“找关系”。前年有位张先生,因为一个经济类案件,听信了朋友介绍的“能人”,前后花了二十多万去打点,对方拍着胸脯保证能判缓刑。结果呢?法院判了实刑。钱只退回来一小部分,剩下的,对方开始推三阻四。张先生气不过,跑来问我:“叶律师,这算诈骗吧?我能不能报警把他抓起来?”
说实话,这种心情我特别理解。钱花了,事没办成,感觉被耍了,想通过报警给对方施压,甚至想把对方送进去,出一口气。这种“请托型”纠纷,在刑事案件家属里太常见了。但要不要报警,怎么报,这里面的门道,可能和很多人想的不一样。
第一步:先别急着定性,看清“请托型诈骗”的门槛
很多当事人一上来就咬定对方是“诈骗”,但法律上认定诈骗,尤其是这种请人办事的类型,有很具体的框框。不是所有“没办成事”都等于诈骗。
核心要看两点。第一,对方是不是从一开始就虚构了自己的办事能力。比如,他明明不认识任何司法系统的人,却吹嘘自己“上面有人”,能左右案件结果。或者,他把事情说得异常简单,承诺百分之百能办到。这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是认定诈骗的基础。
第二,要看他有没有真的去履行承诺。收了钱,是纯粹拖着,还是确实做了一些沟通、跑腿的工作?哪怕他找的“关系”最终没起作用,但只要他主观上确实想帮忙,也实际付出了一些行动,要认定他具有“非法占有”的诈骗故意,难度就会大很多。警方立案侦查,重点查的就是这两条。
所以,在决定报警前,我们自己得先冷静下来,把手头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对方承诺的录音或文字证据理一理。看看证据链指向的,是对方彻头彻尾的谎言,还是能力不足导致的失败。这一步判断,决定了你报警后的走向。
第二步:报警的核心目的,是追回损失而非惩治对方
想明白第一步,我们再来谈报警的目的。对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首要目的绝不是要把对方送进监狱,而是把自己损失的钱拿回来。
报警,确实能给对方施加巨大的压力。一旦公安机关受理,甚至只是传唤对方进行询问,这种威慑力是实实在在的。很多中间人为了摆脱麻烦,避免自己背上诈骗的刑事风险,会想方设法尽快退钱,寻求和解。从实践来看,这往往是追回款项比较有效的一种途径。
但这里有个关键的平衡点需要把握。如果你的核心诉求是“要钱”,那么在报警时以及与警方沟通的过程中,策略就很重要。你可以明确表达经济受损的情况和追赃的强烈意愿。公安机关在办理这类案件时,如果事实清楚,也常常会组织调解,督促退赃。一旦钱款退还,你出具了谅解书,案件的处理可能会发生很大变化。
反过来,如果你坚持要求严惩,不谅解,那么案件就会严格按照刑事程序走下去。对方一旦被逮捕、起诉,即便最后被判了刑,你的钱款也可能因为被他挥霍而难以执行到位。这不是在替对方说话,而是很现实的结果考量。
第三步:长远看,专业的事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
我们回过头看整个事情。为什么一开始会选择“找关系”这条路?本质上是对法律程序陌生,心里没底,想走捷径。而很多所谓的“能人”,正是利用了这种焦虑和信息不对称。
我经常和团队里的年轻律师说,我们的一份重要工作,就是为当事人提供“确定性”。法律虽然不能承诺结果,但专业的律师能告诉你每一步的风险、几种可能的结果、以及基于证据的最佳策略。这份基于专业分析的“确定性”,才是对抗焦虑最好的武器。
像张先生那个案子,我们后来帮他梳理了所有证据,发现那个中间人确实虚构了一些关键身份。在指导他固定好证据后,我们陪同他报了警。警方介入后,对方很快感到了压力,最终通过调解退还了大部分款项。而对张先生自己原来的刑事案件,我们则通过专业的辩护工作,在另一个战场上为他争取。
说这些,并不是事后诸葛亮。我想表达的是,遇到法律问题,尤其是刑事案件,早一点让专业律师介入,至少能帮你守住两条底线:一是避免在慌乱中遭受二次经济损失;二是确保案件本身在法律轨道上得到最妥善的处理。人情与关系或许有其存在的空间,但把它作为唯一的赌注,风险往往远超你的想象。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