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十八年,我见过太多这样的场景:家属红着眼睛坐在我的办公室,第一句话往往是,“叶律师,我们家完了。”
就在几个月前,一个年轻人找到我,说他父亲和哥哥同时被专案组带走了。他父亲是某大型国企的董事长,哥哥则在父亲所在行业的下游,开了一家配套的科技公司。办案机关初步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家族式腐败,涉案金额高达千万级别。家属最担心的就是,哥哥会不会被定性为共同受贿?如果罪名成立,面对如此巨大的金额,可能就是十年以上甚至更长的刑期。
我让他先坐下,倒了杯热水。在事情没有查清楚之前,最忌讳的就是自己先给自己定了罪。
表象:看似无法辩驳的“父子兵”腐败
从表面上看,办案机关的怀疑并非没有道理。父亲手握国企大权,儿子利用这层关系做配套生意,业务往来密切,利润相当可观。在很多人看来,这就是一条清晰的利益输送链:父亲利用职权为儿子提供业务便利,儿子赚到的钱,理所当然地被视为整个家庭的共同收益。这不就是典型的“权钱交易”吗?
一旦被认定为受贿罪,并且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比如数百万以上,那么量刑的起点就会非常高。家属的担忧,正是源于对这一逻辑链条的恐惧。他们觉得事实就摆在那里,儿子确实和父亲的单位做了生意,也确实赚了钱,这似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根本没有辩护的余地。
但办案子就像解九连环,不能只看表面缠绕的结,而要找到那个可以解开全局的活扣。在法律上,看似相同的事实,其背后的法律性质可能完全不同。
本质:挖国企墙角,还是权钱交易?
在处理这类国企领导“父子兵”的案件时,除了大家熟知的受贿罪,还有一个经常被忽视、但量刑截然不同的罪名——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这两者的区别,恰恰是辩护的关键所在。
我们来打个比方。如果认定为受贿罪,那性质就是“权钱交易”。相当于父亲对儿子说:“我用我的权力给你项目,你赚到的钱就是给我的好处,是我们俩一起的。”这个钱,本质上是贿赂款。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则完全是另一个逻辑。它的核心在于,父亲利用职权,把本该属于国企的利润或者商业机会,输送给了儿子的公司。说白了,父亲的主观心态是“胳膊肘往外拐”,是为了补贴自家人,而去挖了国企的墙角,损害了国有资产的利益。
你看,一个行为,两种定性。关键的区别就在于父亲的主观故意,以及那笔“不菲的利润”最终的性质和去向。前者是赤裸裸的交易,后者更像是一种违规的“帮扶”。而这个区别,直接决定了量刑的天壤之别。受贿罪一旦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可能是十年往上走;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法定刑期则是在三年到七年之间。这中间的差距,对一个家庭来说,是无法想象的。
辩护:不否认事实,但要打掉定性
很多当事人家属会问,那是不是要去否认儿子做生意这个事实?我说,这恰恰是辩护的误区。在证据面前,生硬地否认客观事实,只会让辩护陷入被动。我们真正的战场,不在于“有没有做生意”,而在于“这生意是怎么做的,钱又去了哪里”。
刑事辩护的核心,是要从证据层面,把“权钱交易”的定性给打掉,争取往为亲友非法牟利的方向去靠。我们的工作,就是要在海量的案卷材料中,去细致地审查每一笔资金往来、每一份合同、每一次会议记录。比如,儿子公司赚到的钱,是用于公司的扩大再生产、员工工资、技术研发,还是转入了父亲或家庭成员的个人腰包?父亲在决策过程中,是否有明确的索贿或者收受好处的表示?这些细节,才是决定案件性质的关键。
说到底,律师的工作不是变魔术,而是基于事实和证据,对行为进行精准的法律定性。我们要向法庭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虽然有违规之处,损害了国企利益,但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远没有达到受贿罪那么严重的程度。这才是有效辩护的意义所在。
当家人身陷囹圄,慌乱和恐惧是人之常情。但请记住,在最终的判决下来之前,任何看似板上钉钉的指控,都可能存在解释和辩护的空间。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冷静下来,找到那个通往有利结果的法律路径。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