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十八年,我见过太多拿到终审判决书后,依旧不愿放弃的家属。他们拿着厚厚的卷宗来找我,眼神里混杂着疲惫、不甘和一丝期待。最常问的一句话就是:“叶律师,案子都定死了,还能翻吗?”说实话,每当听到“定死”这两个字,我心里都沉甸甸的。尤其是一审定罪,二审不仅维持原判,甚至还加重了刑期的情况,要走无罪辩护这条路,挑战确实是指数级的。
致命的“翻供”:为何主动投案后,情况反而急转直下?
前段时间,有个案子让我印象很深。一位年轻的当事人小王,通过微信认识了女方,两人在女方家里发生了关系。事后,女方报警称被强奸。小王没有逃跑,在原地等待警方到来。一开始,他承认了,办案机关也一度认为这属于主动投案,家属还积极与对方沟通,拿到了谅解书。一切似乎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可就在第二次讯问时,他改了口,坚称自己无罪。这一变,彻底改变了案件的走向。检察机关认为他没有如实供述,不构成自首,并因此提出了抗诉,建议加重刑期。
很多当事人和家属不理解,明明是主动投案,为什么最后不算自首?这里有个常见的误区。法律上讲的自首,包含两个核心要素:一是主动投案,二是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小王等待警察的行为,可以算作主动投案,这给了他一个从宽处理的机会。但“如实供述”才是这个机会的“兑换券”。他在第一次讯问和第二次讯问之间,推翻了自己之前的供述,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翻供”。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行为往往被视为不真诚、不认罪悔罪的表现。原本的主动投案情节,因为这一下“翻盘”,非但没能换来从宽,反而可能因为前后供述不一,让法官产生更坏的印象,导致了后来被加重处罚的结果。
被“定死”的案子,突破口在哪?
当一个案件经过了一审、二审,所有的证据和辩护意见都已经被法庭反复审查和辩驳后,想要找到突破口,就好比在一堵严丝合缝的墙上找裂缝。很多家属会提出,说笔录记得不真实,当事人当时不是那么说的。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调取讯问时的同步录音录像来核对。这是一个合法的救济途径。但问题在于,这个动作应该在一审、二审阶段就作为核心辩护点来打。如果当时没有提出,或者提出了但没被采纳,到了申诉阶段再想以此为突破口,难度就会大很多。
那么,是不是就真的没有路了?也不是。最后一条路,就是申诉。但我必须坦诚地告诉每一位来咨询的朋友,申诉是一条非常艰难且漫长的路。它不是一个新的审判程序,而是请求启动“再审”的程序。启动的门槛极高,需要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或者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上、适用法律上确实存在错误。如果之前的律师已经非常尽责,把所有能说的、能辩的都已经在法庭上充分展示过了,那么申诉阶段想要找到新的“弹药”,确实非常困难。
申诉不是终点,而是重新审视的开始
面对这种情况,我通常会劝家属先冷静下来。申诉不是一个赌气的决定,它需要理性和专业的评估。我会花很长时间,把整个案子的卷宗从头到尾,像过筛子一样重新看一遍。这就像一个医生给一个被多家医院诊断过的病人做会诊,目的不是推翻前人的所有结论,而是带着全新的、不受干扰的视角,去寻找可能被忽略的细节。
有没有可能,之前的辩护焦点放错了?有没有可能,一份不起眼的证据,其实隐藏着案件的关键信息?办案子有时候像解九连环,一环扣一环,可能之前的律师解开了八环,但就是最后一环卡住了。我们的工作,就是去研究那一环到底卡在了哪里。如果经过全面评估,我们发现之前的证据分析存在疏漏,或者辩护策略有值得商榷的地方,那申诉就有了尝试的价值。反之,如果案卷已经被“挖地三尺”,确实找不到任何新的空间,我也会如实相告。因为启动一个希望渺茫的程序,对整个家庭来说,是时间和精力的巨大消耗。
刑事案件走到终审判决,对任何一个家庭都是沉重的打击。作为律师,我无法承诺奇迹,但我承诺会用十八年的经验,对你的案件做一次最彻底的“体检”。路虽难,但只要有一丝转机,就值得我们用尽全力去探寻和争取。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