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加班整理案卷时,我翻了翻公众号后台的留言,有一条让我感触很深。这位朋友说,一个刑事案件的好结果,感觉很看“运气”,和天时地利人和都有关系。说实话,作为一名在杭州执业十八年的刑事律师,我得承认,他说的有几分道理。
我每年经手的案子不算少,即便面对同样的罪名,同样的案情,在不同地区的办案人员手里,结果都可能大相径庭。这背后的原因很复杂,绝不是“请了个好律师”就能简单概括的。今天,我想和你聊聊,一个刑事案件的好结果,到底是怎么来的。
律师不是魔法师,我们种下的是“怀疑的种子”
很多当事人家属第一次来律所,最常问的问题就是:“叶律师,这个案子交给你,能保证一个好结果吗?”我非常理解这种心情,当家人身陷囹圄,他们想抓住一根确定的救命稻草。但办案子就像解九连环,得一环一环来,没人能在第一眼就看到最后一环是怎么解开的。律师的专业能力,首先是为了确保不在自己的环节上出问题,不因为我们的疏忽,让本有希望的案子变得更糟。
至于那些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比如司法环境、客观证据的缺失,我们能做什么?我们能做的,就是不断地去“说服”。我们把案卷翻了无数遍,找到的每一个疑点,都像一颗种子。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这颗怀疑的种子,种到办案人员的心里去。让他们也开始怀疑:定罪的证据真的足够扎实吗?这个行为真的构成犯罪吗?当这些怀疑生根发芽,即便不能立刻推翻指控,也可能在量刑上争取到更大的空间,比如从一个很重的刑期,降到一个相对可以接受的范围。请律师,不是买一个确定的结果,而是请一个专业的“播种人”。
最难的不是辩护,是戴着“镣铐”寻找证据
刚才提到的那个“怀疑”,必须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上,而这恰恰是刑事辩护中最难的地方。我见过太多这样的情况:我们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现有材料分析,认为他的行为不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但侦查机关和检察院却认为,种种迹象表明,他的意图非常明显。这种认识上的分歧,根源就在于证据。刑事案件中,证据的搜集几乎完全由公安机关主导。他们决定了去哪里搜、搜什么、以及搜集的深度。
法律虽然赋予了律师一定的调查取证权,但这权力用起来却像戴着镣铐跳舞。头顶上始终悬着一把伪证罪的利剑,让我们在自行取证时不得不万分谨慎,生怕一不小心就从辩护人变成了犯罪嫌疑人。这种制度设计,决定了律师在绝大多数时候只能是一个“证据的审查者”,而不是“证据的发现者”。我们无法决定食材,只能在现有的食材里,努力做出一道不那么难以下咽的菜。这是我们辩护工作的现实,也是很多案件结果不尽如人意的重要原因。
一个好结果,是所有人“合力”的结果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一个刑事案件能取得良好结果,绝不仅仅是律师一个人的功劳。它更像是一场所有人朝着同一个方向努力的“拔河比赛”。这里面,有我们同行的努力,有家属的信任和支持,有当事人自己的坚持和清醒的认识,甚至,还有司法人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公正之心。
我办过的一些案子,当事人家属的全力配合和信任,为我们争取到了宝贵的时间和线索。我也见过一些当事人,在看守所里依然保持冷静,清晰地回忆和梳理案情,为我们的辩护提供了最关键的弹药。更广义地看,一些大的政策环境变化,也可能成为案件的转机。比如,我国签署的一系列国际公约,就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国内对死刑的适用标准,也影响着像洗钱罪这类案件的司法实践。所以,当你看到一个案件取得了不起诉、缓刑或者罪轻的判决,这背后,是无数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律师在其中起到了关键的穿针引线作用,但绝不是唯一的力量。
看清了刑事案件的全貌和复杂性,我们才能放下不切实际的幻想,在自己能掌控的环节里,做到极致。而这,恰恰是专业律师的价值所在。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