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当事人家属拿着一纸缴费凭证来问我:叶律师,这笔钱我们按要求退了,什么时候能拿回来?或者,起诉书上认定的金额没那么多,多退的那部分能退还吗?说实话,每次听到这个问题,我心里都有些沉重,因为答案往往让他们失望。在杭州执业这么多年,经手了这么多职务犯罪案件,我几乎没见过全额归还的案例。
退赃的款项,到底流向何处?
这就像你往一个特定的账户里汇了一笔钱,但账户的名称可能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办案机关要求家属退还的金额,常常是一个“打包价”。它里面可能混杂着几个部分:明确有证据指向的违法犯罪所得、违反党纪政纪的所得、以及性质暂时难以明确、由当事人或家属“自愿登记上缴”的款项。前年我办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张先生的家属被要求退还一笔数百万元的款项。当时家属全力配合,想着“退了总没坏处”。可到了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起诉意见书里明确认定的犯罪数额,远低于当初的退款总数。我们赶紧去沟通,得到的答复是:多出来的部分,一部分属于违纪款,另一部分属于当事人当时“自愿登记上缴”的款项,与本案的犯罪事实无关,司法机关无权处理。家属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当初那个“退赃”的动作,含义远比字面复杂。
“登记上缴”:一个需要警惕的关键词
这就引出了一个核心概念:“登记上缴”。这个词在法律实务中很常见,但很多家属并不明白它的分量。简单说,当一笔财物,现有证据既不能明确认定它是违法所得,也不能认定是违纪所得时,如果当事人或家属自愿配合上交,就可能被归入“登记上缴”的范畴。它的性质很特殊,一旦上交,原则上就不再予以返还。相关的工作规定里对此有明确表述。这背后的逻辑是,上交行为本身被视为一种主动配合调查、积极消除影响的态度。但问题在于,这个“态度”的代价,是真金白银。就像前面提到的张先生家,那笔多出来的、性质模糊的钱,就因为“登记上缴”这个动作,基本失去了追回的可能。所以,当家属听到或看到“登记上缴”这几个字时,心里一定要打个问号:这部分钱,到底有没有必要在这个阶段、以这种方式交出去?
退赃的最佳策略:时机与精准同样重要
那么,是不是干脆不退?这又是另一个极端。退赃退赔,在法律上确实是争取从宽处理的重要量刑情节,比如可能影响认罪认罚的幅度、缓刑的适用等。关键不在于“退不退”,而在于“何时退”、“怎么退”、“退什么”。我们的实战经验是:对于证据确凿、性质清晰的涉案部分,及时退赃有利于在各个诉讼阶段争取主动,展现悔罪态度。但对于那些金额存疑、性质模糊,特别是可能被归入“违纪款”或“登记上缴”的部分,则必须高度谨慎。比较稳妥的策略是,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结合案件进展和证据情况,进行精准判断。不必急于在调查初期就“打包”全退,可以待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事实和证据相对固定后,再有针对性地对司法机关认定的犯罪所得进行退赔。这样既能落实量刑从宽情节,又能避免家庭财产的不必要损失。说到底,退赃是一门技术活,目的是用有限的资源,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而不是简单完成一个“交钱”的动作。
面对复杂的情况,家属的焦虑和急切我完全理解。但越是在压力之下,越需要清醒的头脑。每分钱都是家庭的积蓄,把它用在最能发挥作用的地方,才是对当事人实实在在的帮助。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