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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谈:一句话引发的命案,法律如何看待“骂人”的过错?

作者:叶斌律师时间:2025年12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7次举报

俗话说,“唾沫星子淹死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都听过或说过一些难听的话。但你可能想不到,在某些极端情况下,一句伤人的话,真的可能成为一场悲剧的导火索,甚至在法庭上,成为影响判决的关键因素。

做刑辩律师十八年,我见过太多因为“一口气”而最终酿成大祸的案子。昨晚加班整理案卷时,我又想起了几年前在外省某市发生的一起案子,它很典型,也足够引人深思。

寻常的口角,与“致命的侮辱”

案子的主角胡某,和被害人陈某,是在同一个小区门口摆摊卖卤菜的同行。做生意嘛,低头不见抬头见,因为抢客源、摊位卫生这些小事,两人没少发生口角。这在很多小本经营的生意人之间,其实很常见。

但这个案子的特殊之处在于,胡某因为身体原因,没有生育能力。这成了他内心深处最自卑、最敏感的一根刺。而在争吵中,陈某总会用“不能生育”、“性无能”这样的话来辱骂他。胡某不是没有想过办法,他甚至拜托过熟人去调解,希望对方能嘴上留德,不要再揭他的伤疤。可事与愿违。几年前的一个夏天傍晚,两人又因为地面清洁问题吵了起来,陈某再次用那些话刺激他。这一次,胡某彻底失控了,他拿起了摊上切卤菜的刀,砍向了对方……悲剧就此发生。

在我的执业生涯里,我见过很多因一时冲动而犯错的人。但像胡某这样,长期被一根刺反复扎心,直到最后精神防线崩溃的,尤其让人唏嘘。从法律角度看,这个行为毫无疑问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但这个案子也引出了一个在刑法中非常重要,却又很微妙的概念——被害人过错。简单来说,就是被害人自身的行为,在多大程度上“引发”或者“激化”了矛盾。但请注意,不是所有“骂人”都能被认定为法律上的“过错”,这里的界限,非常讲究。

“被害人过错”:是免罪金牌,还是量刑的砝码?

很多当事人家属找到我时,都会急切地陈述对方的种种不是,潜台词是:“他也有错,我们是不是就可以没事了?”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误区。我必须坦诚地告诉大家,“被害人过错”在故意杀人这类严重的暴力犯罪里,几乎不可能是“免罪金牌”,它更像是法官在量刑时,放在天平另一端的一个砝码。

这个砝码有多重,取决于“过错”的性质。一般的辱骂,比如骂几句脏话,法律通常认为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忍耐和克制能力。但胡某的案子不一样,法院最终认定被害人存在过错,关键就在于侮辱的“特殊性”和“针对性”。这种针对他人身体缺陷、反复进行的、严重伤害人格尊严的言语攻击,已经超出了普通口角纠纷的范畴。它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并且,对于胡某这样一个内心本就极度自卑敏感的人来说,这种侮辱带来的精神刺激和对自己行为控制能力的削弱,是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办案子有时候像解九连环,得一环一环来,理清这些因果关系,是有效辩护的关键。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了胡某的自首情节、家属的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以及最重要的——被害人存在的严重过错,判处其无期徒刑。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一条人命,为什么不是死刑?这就是“被害人过错”这个砝码起到的作用。它没有让胡某逃脱法律的严惩,但让他在绝境中,保留了一线生机。

这个案子给我们所有人的警示是双重的。对可能成为“陈某”的人来说,口舌之快有时真的会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尊重他人,也是在保护自己。而对于那些可能成为“胡某”的人,当面对无法化解的矛盾和羞辱时,选择用拳头或者刀刃回应,永远是最差的选项。它不会洗刷羞辱,只会带来另一个家庭的破碎和自己一生的悔恨。

在法律的框架内,总有比暴力更好的解决方式。如果你正身处类似的困境,感到孤立无援,请记得,寻求专业的帮助,永远是走出困境的第一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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