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十八年,形形色色的案件和当事人都见过。但有一种情况,尤其让家属揪心:人明明第一次主动去公安机关说清楚了,也顺利办了取保候审回家,全家人刚松一口气,怎么过了几个月,又被带走了?更让人不安的是,隐约听到一种说法,因为这后面的事,连第一次的自首可能都保不住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今天,我想结合一个最近思考的案例,和大家聊聊这个复杂但常见的问题。
“一码归一码”:法律如何看待“前功”与“后过”?
不久前,我们关注到这样一个案子。一位袁先生,去年年初因为法律意识淡薄,用自己的银行卡帮人转账,实际上是参与了电信诈骗资金的“跑分”,涉案金额有数十万。后来公安机关打电话给他,他很配合地去了,也一五一十地把事情都交代了。案发后,他还尽力退赔了被害人几万元。当时,所有人都觉得,他这个行为构成了自首,态度也不错,争取一个缓刑结果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前功”。
但问题出在哪呢?他在取保候审期间,没能管住自己,抱着侥幸心理,又伙同他人在外省某市用虚拟货币的方式,帮人转移了另一笔数十万的赃款。几个月后,他再次被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这一次,他慌了神,不仅没有交代这笔新的犯罪事实,甚至把自己第一次承认过的事情也给否认了,直到开庭审理时才全部承认。这个行为,就是我们所说的“后过”。
这下,问题就变得棘手了。检察机关里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这个人不知悔改,在取保期间还继续犯罪,说明他第一次的“自首”根本不是真心悔过,而且第二次不坦白的金额比第一次坦白的还多,没有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所以第一次的自首不能认定。这个观点让当事人家属感到非常焦虑,感觉一切都完了。
自首的“时间戳”:为什么不能用未来的错误,否定过去的坦白?
每当遇到这种情况,家属们最常问我的就是:“叶律师,那他第一次不是白白配合了吗?”这个问题问到了点子上。办案子就像解九连环,得一环一环来,不能混为一谈。我认为,袁先生第一次的自首,是依法成立的,不应该因为他后来的错误而被“一笔勾销”。
我常用一个比喻来解释这个道理。这就像一个学生,第一次月考他凭真实力考了满分,老师公开表扬了他。但到了期中考试,他动了歪心思,作弊被抓住了。学校当然要严肃处理他期中考试作弊的行为,但我们能因此就冲到档案室,说他第一次月考的满分也是假的,要把那张卷子撕掉吗?显然不能。这是两码事。
法律的逻辑也是如此。自首的成立,有两个关键节点: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当我们评判一个行为是否构成自首时,法律会打上一个“时间戳”,看的是当事人投案那一刻的行为。在袁先生第一次投案时,他主动到案,并且诚实交代了当时已经发生的所有犯罪事实。在那一刻,他已经完成了法律规定的自首行为。至于他未来会不会再犯,法律在那个当下是无法预料,也不能以此作为评判标准的。法律不强人所难,更不会要求一个人在自首时,能预见并交代自己“未来可能犯的罪”。
那么,司法解释里提到的,要综合比较“已交代的”和“未交代的”犯罪事实,又是怎么回事呢?这其实是针对另一种情况。比如,一个人在投案前,已经实施了十次盗窃,但他投案时只交代了其中不那么严重的三次,隐瞒了更严重的七次。这种“避重就轻”的行为,才需要去比较,判断他是否交代了“主要犯罪事实”。而袁先生的案子,是在第一次自首之后,才发生了新的犯罪,这和“避重就轻”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后果很严重,但性质不一样:再犯罪会带来什么影响?
说到这里,你可能会想:那是不是说,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就没什么大不了的?当然不是。我必须坦白地告诉大家,后果非常严重,但这个“严重”体现在别的地方。
首先,他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新罪,这个新罪本身就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两个罪会合并处罚,最终的刑期肯定会更长。其次,这个行为本身,向司法机关传递了一个非常负面的信号,那就是这个人的“人身危险性”比较高,不容易改好。这一点会成为法官在量刑时一个极重的考量因素,原本可能获得的缓刑机会,几乎就变得不可能了。最后,他第二次投案时翻供、不坦白的行为,也体现了他反复的、不稳定的认罪态度,这同样会影响法官对他的整体评价。
但是,我们必须清楚,这些严重的后果,是针对他新的犯罪行为以及整体的悔罪态度而言的。它会极大地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但它并不能从法律程序上,穿越回去,抹掉他第一次犯罪后那个已经完成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自首情节。那个“前功”虽然不能抵掉“后过”,但它依然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定从轻情节,应该被法庭考虑。
所以,如果你或你的家人遇到了类似的情况,不要一听到“取保期间又犯事了”就觉得天塌下来,认为之前的一切努力都白费了。法律的逻辑是严谨的,一码归一码。我们要做的是,保持冷静,仔细分析每一个环节,清点哪些是对我们有利的情节,哪些是不利的因素,然后制定最现实的辩护策略。刑事案件的道路很少是平坦的,但只要还没走到终点,就总有值得我们去争取和努力的空间。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