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外省某市看守所会见了一位年轻人。他来找我时,脸上还带着初入社会的茫然和不安。他的困境和很多人相似:想贷款周转或创业,个人资信又不够,于是在网上找到了号称能“包装下款”的公司。结果,款没下来,人却因涉嫌诈骗罪进来了。会见结束时,他看着我说,叶律师,我真不知道那是骗人的,我只是想贷点款。这样的案子,我和团队处理过不少。很多时候,陷阱就藏在看似正常的“贷款需求”里。今天,我想把这个“老套路”拆解开,说说当事人为什么会掉进去,以及一旦掉进去,为什么常常“有口难辩”。
一、“老套路”的完整陷阱链
这个骗局的起点,往往是当事人一个真实且急迫的资金需求。个人去银行贷不到,或者额度不够,网络上的“驻贷公司”、“包装贷款”广告就成了诱人的选择。
流程通常是这样的:当事人被引流到微信或QQ,对方以“资质不足”为由,提出需要“包装银行流水”来提升信用评分。到这里,一切听起来还像那么回事。接着,对方会要求线下见面,理由也很“充分”:为了资金安全,必须由他们亲自操作。一旦见面,当事人的手机、银行卡、身份证就可能被对方收走,并配合完成刷脸、输密码等操作。
问题就出在这“操作”上。所谓的“刷流水”,根本不是往卡里存钱再取出来制造假流水。而是用当事人的账户,直接接收来自全国各地、素不相识的人转进来的钱,再迅速转出到其他指定账户。这个过程,在法律上被称为“跑分”洗钱,接收和转出的,极大概率就是诈骗得来的赃款。当事人的账户很快会被公安冻结,而他本人,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涉案的嫌疑人。
二、消失的证据与收不回的“好处费”
如果说前面只是被骗利用,那接下来的操作,才真正让当事人陷入难以自证的境地。这也是很多当事人在向我陈述时,感到最无力的一点。
对方在完成转账后,往往会熟练地利用当事人的手机,删除所有关于贷款咨询的聊天记录,甚至将对方的好友删除。当警方扣押手机调查时,里面干干净净,找不到任何能证明当事人是去“办贷款”而非“卖卡”的直接证据。当事人向办案民警反复解释“我是被骗去办贷款的”,但空口无凭,对方是谁?叫什么?在哪联系?一概不知。这种解释,在办案初期往往显得苍白无力。
更麻烦的是,对方有时还会以“差旅费”、“辛苦费”等名义,象征性地给当事人转几百或几千元。这笔钱,成了压垮解释可信度的最后一根稻草。站在办案人员的角度,一个合理的怀疑是:如果你是正常办贷款,为什么对方还要给你钱?这更像是一种出售银行卡账户的“报酬”。很多当事人收到这笔钱时,甚至觉得对方“挺讲究”,却没想到,这微小的利益,在后续认定其是否“明知”他人犯罪活动时,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
三、法律视角:如何界定“明知”
这类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往往在于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明知”对方在利用其账户进行犯罪活动。也就是,他到底是被骗的“工具人”,还是心知肚明的“共犯”。
公安机关在侦查时,会综合审查一系列情节来判断:
比如,当事人与对方的认识过程、联系是否异常隐蔽;
比如,操作的线下地点是否在酒店、车内等非正规场所;
比如,所谓的“包装流水”方式是否符合常理(正常流水是存自己的钱);
再比如,是否收取了明显不合常理的“好处费”。
前面提到的删除聊天记录、收取费用,都是办案人员推定当事人可能“明知”的重要依据。当然,推定不是定论。在审查起诉和法庭审理阶段,律师的辩护工作,正是要围绕这些点,结合全案证据,向检察官和法官充分论证当事人确系受蒙蔽,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都显著较轻。
从实践来看,如果能够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梳理当事人手机中残留的蛛丝马迹(如浏览器搜索“贷款”的历史记录、其他APP的贷款申请记录等),结合详尽的、合乎情理的辩解,向办案机关提交系统的法律意见,很多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是存在争取到取保候审乃至不起诉处理空间的。关键在于,能否把“我不知道”这四个字,用客观证据和逻辑清晰的法律论证支撑起来。
说到底,最好的防范永远是事前警惕。务必记住:任何以“包装流水”、“刷流水”为名,要求你交出银行卡、手机并配合转账的,都是陷阱。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就是保护自己远离不必要的刑事风险。如果不幸已经卷入,保持冷静,第一时间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把解释不清的话,交给专业的人,用专业的方式去说清楚。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