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人的认知里,做生意签合同,一方没履约,顶多是经济纠纷,大不了打官司。但法律上的合同诈骗罪,远比你想象的更近,那条区分“民事违约”和“刑事犯罪”的线,有时模糊得让人心惊。
“我以为只是违约”——合同诈骗的模糊地带
去年,一位做建材生意的张总坐在我对面,眉头紧锁。他通过朋友介绍,接了一个外省某酒店装修的大单,合同金额不小。他按约采购了大部分材料,但酒店方后续款项迟迟不到。催款时,对方总以“资金周转”、“审批流程”为借口。张总认为自己遇到了老赖,正准备起诉。没想到,先等来的是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为由,带走了酒店项目的负责人。
这个案子的问题出在哪?表面看,是合同履行中的拖欠款,但警方侦查发现,酒店方在签订合同时,其公司账户已严重资不抵债,且将张总支付的首笔货款用于偿还其他个人债务,而非合同约定的项目。这就跳出了单纯“履约能力不足”的范畴,触碰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红线。很多当事人直到案发都认为这只是商业纠纷,关键就在于没搞懂,法律看的不只是“结果没履约”,更看重“一开始有没有骗的心”。
“他到底有没有骗我?”——关键在于非法占有目的
刚才提到的“骗的心”,在法律上叫做“非法占有目的”。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核心,也是最让办案人员和律师反复琢磨的地方。它不是凭感觉,而是通过一系列客观行为来推定的。
我常在团队内部讨论时说,判断这一点,有点像给一个人的财务信用做“体检”。我们会重点审查几个“指标”:签合同时,当事人有没有履行能力?比如,一个空壳公司去签数百万的订单,这本身风险就极高。拿到货款或货物后,钱的真实去向是什么?是用于合同项目,还是拿去填别的窟窿、个人挥霍?当对方催讨时,是积极沟通、寻求解决方案,还是玩消失、编造借口?事后有没有补救的意愿和能力?把这些“体检报告”综合起来看,才能相对准确地判断,当时收下那笔钱的时候,心里想的是“借鸡生蛋”还是“杀鸡取卵”。
说真的,有些案子办下来,我心里也不是滋味。我遇到过一位当事人,初期确实想好好做项目,但因市场突变导致严重亏损,后续款项无力支付。他被控告时,满腹委屈。这类案件,辩护的核心就在于向办案机关清晰地呈现“事出有因”而非“蓄意欺诈”的完整链条,证明那份“非法占有目的”难以成立。但证明这一点,往往需要非常扎实的证据梳理工作。
从“签合同”到“上法庭”——给生意人的几点实在建议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商业活动需要冒险,但法律风险应当可控。从我这些年经手的案子看,很多雷其实在合同签订前后就能排查。
首先,别嫌麻烦,做好基本的资信调查。现在是信息社会,查一下合作方的工商登记、涉诉情况、股权结构,并不算难事。对于金额较大的新客户,这份谨慎是必要的。其次,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保留所有沟通记录。尤其是对方出现延迟履约时,你们的微信聊天、邮件往来、通话录音,都可能成为未来证明对方“借口”还是“事由”的关键。最后,如果自己不幸成为被拖欠的一方,在采取行动前,不妨冷静评估一下对方的状况。如果发现对方可能根本无意履行,且在隐匿资产、挥霍货款,那么及时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许比漫长的民事诉讼更能解决问题。
法律保护诚信的交易,也惩罚披着合同外衣的诈骗。生意场上的输赢或许常有,但让自己避免陷入刑事风险的被动局面,是每个经营者都能做的功课。风险可以被识别,问题也总有专业的路径去应对。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