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第一次经历提审时都会困惑:为什么警方会就同一个问题反复问、甚至追问到让人心里发紧?说实话,我刚执业那几年,也觉得这种方式颇让人不舒服。但十八年办案下来,我已经对这种现象有了比较清晰的理解。
反复追问,往往是因为这一点
前年,我在西湖区会见一位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叶律师,他们老问我一句话,问了好多遍,这说明什么?”
我告诉他,这其实是一个重要信号。如果办案人员在提审中对某个细节或观点反复追问,尤其是涉及“是否知道”“是否同意”“有没有意识到某个后果”,那么很可能这个口供对案件构成至关重要。特别是在一些犯罪类型中,法律要求证明“主观明知”——也就是当事人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以及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这种“主观明知”的认定,有时不足以依靠客观证据,比如交易记录、通讯往来、同案人证言等都无法直接证明意识层面的事情。这时,口供就成了关键证据。反复追问,往往意味着他们手里没有其他能直接证明你知道或同意的证据,只能从口供中去找突破。
换句话说,如果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充分的客观证据,或者同案人已经做了对你不利的详细供述,一般不会一遍遍纠缠同一个话题。能反复问,说明口供可能是他们唯一的抓手。
真正的陷阱在“话术”里
刚才说到“主观明知”的口供被反复追问,这里面的难点在于提问的方式。比如,我见过办案人员先以聊天的口吻引导当事人说出一些细节,再用这些细节拼接成一个看似逻辑完整的“供述”,实际上已经确认了主观明知。
举个例子,他们可能会说:“同案的王某已经讲了,你也在场,你是不是知道当时的事是什么性质?”这种话听上去像是在给机会“解释”,但如果回答不慎,反而会被解读为承认。
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案子,我也得花不少时间去分析提问结构,从录音笔记里一字一字找漏洞。这个过程有点像解九连环——一环套一环,一旦在前面说了某个细节,后面的问话就可能引向预设的结论。
所以,当事人如果遇到反复追问,不能简单理解为“他们只是想确认一下”,而是要意识到,这可能是一次有计划的证据收集过程。我的建议是,面对这类问题,一定要在律师在场时慎重回答。
如何应对反复追问
说了这么多,归根结底,当事人要明白:反复追问不是随意的,而是背后有明确的办案逻辑。应对这种状况,首先,要尽早委托律师参与,这样在涉及主观认定的关键节点,可以有专业指导。
其次,不要因为对方态度严厉或表现得“消息确凿”就轻易作出承认。很多办案人员会引用“同案人已经说了”“证据已经摆在面前”等话,来让当事人心理动摇。但要记住,一个结论的成立需要多个证据相互印证,不是单凭一条口供就能定论。
最后,心态上要稳。提审是程序的一部分,面对重复的问题,理解它的目的,保持冷静,不随意改变回应,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我见过太多案件都是因为一次不严谨的回答,导致后续辩护空间大幅缩小。希望大家记住:在刑事案件中,口供既是机会,也是风险,正确认识和应对,才是保护自己的第一步。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