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一旦庭审结束,律师的作用也就到此为止。其实并不完全是这样。在我十八年的执业经历里,不止一次遇到庭审结束后才接手的案件——这时候介入,虽然不如早期那样能左右全局,但依然可能带来实实在在的变化。
庭审后的介入,并非“毫无意义”
几个月前,我接触了一起外省某市的案件。当事人经营红木家具业务,采用高价回购的模式销售产品。由于涉及的金额和人数超过了法律上的定罪标准,被指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更麻烦的是,他此前因为类似行为被判了缓刑,缓刑考验期还没结束,就再次陷入同一个问题。这种情况下,法律风险就像叠加的债务,一层比一层沉重。
庭审结束后,当事人的母亲才找到我。她做保洁工作,收入有限,却希望能为儿子争取更轻的判罚。我能理解这种心情——为子女奔波,不论经济条件如何,都是父母的本能。
我查阅案卷、会见当事人,发现法官庭审时已明确表示会将两项罪名并案考虑,初步预估五年刑期。但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辩护上,我有丰富经验。结合同公司其他涉案人员的判决结果,我提出相应辩护意见,最终判决是四年半——虽然只是半年差距,但对身陷囹圄的人来说,这意味着提前半年回归家庭。
有些介入,是为了防止错误决定
判决下来后,当事人的母亲提出上诉的想法。她的动机可以理解,但我不得不提醒,这种案件几乎没有无罪空间,更不属于法律上的错判。属于认罪认罚的案件,如果贸然上诉,存在刑期反而加重的风险。
我在她面前花了一个多小时解释其中的利与弊——不仅是法律层面的,更有现实的代价。假如遇到有人鼓动她上诉,她可能会额外支出费用,最终还被判更重的刑期。很多时候,律师的作用不仅是争取更好的结果,也是帮当事人家属避开不必要的风险。
这种工作听起来像“心理劝导”,但在我看来仍然是案件的一部分,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未来。维护利益,不是停留在口头承诺里,而是落实到每一次耐心的解释和实际的建议。
晚期介入,依然有策略可行
案件进入庭审甚至判决阶段后,律师确实失去了一些先手优势。但即使如此,还是可以在量刑幅度的边缘寻求空间。比如通过同类案件的比较,发现量刑是否存在调整可能;或者在判后阶段,帮家属判断是否值得上诉,慎防因不当策略让情况更糟。
所以,如果案件已进入庭审,这并不意味着律师已经“无用”。关键在于,介入的人是否有经验,是否有针对性的方法,以及是否真正以当事人的利益为中心去思考。
对我来说,庭审之后的工作更像收尾——有时是帮当事人尽量减少损失,有时是阻止他们做出可能造成负面后果的选择。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价值。
归根结底,律师在庭审结束后还能否发挥作用,并不取决于时间节点,而取决于介入的策略和对案件的判断。即使是“死马”,只要还有机会,我会做那一次努力。因为每一次改变,哪怕只是半年的刑期差距,都可能为一个家庭带来不小的意义。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