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志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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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连锁经营”真的没有好办法

作者:石志忠律师时间:2016年05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31次举报

痴迷“连锁经营”真的没有好办法

有一个可怜的父亲,女儿今年23岁了,被人喊到江苏某地搞连锁经营,实际上就是传销。自己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找到她,但劝说不了她,她也坚决不肯随他回家,一心痴迷于传销,没办法报警,也除了自己口头陈述以外,无其他证据证明传销集团的存在及在哪里,警方也爱莫能助,不知道怎么办?

律师韶韶:这样的事咨询律师,也难有好的办法。只能韶韶吧。养了20多年,费尽心血培养长大的女儿,就这被毁了,喊天不应,叫地不灵,欲哭无泪。这么大的人,又不能把她捆绑回家,一则违法侵害人身自由权;二则就是捆了身体,也捆不了心。但是放任这么下去,着实心也不甘!这种事谁遇到谁都会急疯,真是没有好办法。只能寄希望于她早点头撞南墙,猛然惊醒,回头是岸吧。

一个人一旦痴迷于某件事,就象被洗了脑,心如铁石,似乎九头牛也拉不回的。女儿身陷传销,还受到提拔,担任什么“经理”,正一心想着1040万的发财梦,谁动她的梦,她就跟谁急,对别人的劝说,置若罔闻,甚至还会认为劝的人境界低,阻止其发财呢,爹娘老子也不认了,暂时无法做其思想工作。

传销之所以会定性为“组织”,原因之一,可能就是力量的强大,分工协作细,行政力执行力超强,培训强度大,特别在管理上有一套,对于对付别人的思想攻势更有一套,有专门的“话术”培训,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学历智商不低,都被盅惑从业呢?如果中毒不深,主观上想脱离“组织”,还好办。如果中毒太深,自己都不愿意出来,让别人怎么救啊?


石志忠律师,执业机构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范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业务谈判,起草、审查经济...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江苏联创伟业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120********87
  • 擅长领域: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刑事合规、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