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承业律师

  • 执业资质:1650120**********

  • 执业机构: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交通事故乘客受伤,成功索赔。

发布者:明承业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交通事故 |1317人看过

张某乘坐伊犁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在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客车司机疲劳驾驶追尾前方停在路边的货车,货车未放置提醒标志,造成张某及客车司机等人受伤,经认定客车司机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货车承担次要责任。张某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鉴定为8级伤残。与车主协商,车主不同意赔偿。无奈,张某委托本律师解决赔偿。本律师收集所有证据后向法院起诉,向客车所属的客运公司及车主主张赔偿,因张某没有医院的休假证明及护理证明,所以通过法院开庭审理争取了8级伤残的伤残赔偿金,及2个月的误工费及其他费用,合计110000元,经多方努力,在开庭1个月内,张某已获得赔偿。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