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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砍人案,你伤害了谁

发布者:许宝石律师|时间:2018年09月03日|分类:交通事故 |589人看过


昆山,一个经济走在全国前列的江南小城,再次走入世人的眼中,竟然是因一起“反杀宝马男”事件。

20188272130分许,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宝马轿车驾驶员持刀砍人反被杀案。案件详情官媒已经报道,不再赘述,官媒、自媒体、法律人士、非法律人士都在热议,宝马男在违法在先情况下,暴力不断升级、步步紧逼,而于某某在一再退让、躲避情况下不旦没有换来人身安全,而是一把凶器呈现面前,命悬一线,只有一搏方有活命的可能,于某某从地上拾起刀后进行反击,导致宝马男死亡。我和百姓的观点基本一致,认为本案就是正当防卫,没有争议,宝马男在交通违法的情况下还下来打人,打人不过瘾,又去车里拿刀来砍于某某,如此暴力情急之下,余某某用宝马男的刀将其捅死,宝马男是罪有应得,这是朴素的正义观。

法律界人士对此却有了不同的声音,各种观点热议不断。关键点就是宝马男在被于某某击伤后,跑向汽车时,于某某又补刀,这行为算什么?初看到一些法律人提到这个点的时候,笔者除了惊讶就是无语,某些法律人真的把防卫都要精确到秒计维度了?如此苛求防卫人,笔者实在不敢苟同。

首先、我们拥有法律人这个身份的前提和基础,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就是普通人、老百姓,然后根据自己的职业特征又有新的身份,既然是百姓就需要有基本的道德观和是非正义观,按照某些法律人的逻辑就是“你要来杀我,然后我要计算好把你打成什么程度才算正当防卫,在我计算好的时候,恐怕我已经命在黄泉路上。”试想下,如果宝马男的刀不是掉在地上了,结果可能就是余某某重伤或死亡,面对一个纹身的壮汉,本身百姓看到就有恐惧感,何况这个宝马男手中又是拿的管制刀具,有多一秒时间思考吗?某些人说要站在上帝的角度看问题,如果这样,那么善良守法的人只能任人欺负,你要杀我,我还要把刀递到你手里,不是吗?这本身就是一个简单的正当防卫的案件。在当时情况下,无限防卫权用的正当时。

其次、硬要评论,那么宝马男转身跑向汽车,于某补刀的行为。许律师在这要说的,本案开始发生时候,宝马男就是在殴打了余某某后回到车上去拿出管制刀具的,在瞬间,几秒之内,恐惧惊慌无助的当事人,常人第一时间反应就是“不能让他再拿到东西来伤我,只有迅速的控制住宝马男为上策。”于是有了补刀行为,这是一个连贯行为,整体不可割裂。大家都说上帝,上帝在教大家仁慈、宽容时候,是在一个有爱的世界里;面对穷凶极恶之徒,上帝也会认同这样做,否则命都没有了,再谈其他毫无意义?

第三、现实中,司法机关作出正当防卫认定的很少,是习惯了僵硬的套用法条不用担责还是考虑了太多案外因素。就连被人津津乐道的于欢案件,一审作出的判决应该不会被忘记,事件也是在被媒体报道出来,一审的认定和判决远远超出了国人认知的底线,举国震惊,一片讨伐于欢案一审法院,也是在全国的关注下二审做了改判,当时的最高法院的沈德咏副院长曾经特意撰文,正当防卫尤其是无限防卫,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僵尸条文。法律人如果仅仅是精通法律,没有把朴素的正义观牢记心中,忽略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精髓,怎能作出正确的认定和判决。

整个社会在转型,有痛苦,也有迷茫,暴力事件时有发生,我一直强调司法是要有硬度的,这个硬度的基础就是保护良善,维护正义。只有司法的权威树立,法官的说理让人信服,作出的处罚有法可依,人们才能从内心产生对法律的敬畏,而不是“我爸是李刚”的怪诞思维一直存在而且还有空间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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